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江苏开放大学经济法基础050267第1次任务(网上bbs讨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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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3 页
更新时间:2025-06-10
总字数:约1.94千字
文档摘要
江苏开放大学经济法基础050267第1次任务(网上bbs讨论)
结合本单元的学习,通过网络等途径查阅相关资料,谈谈你对经济法调整对象的认识,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经济法与民法、行政法的区别与联系。
讨论要求:
1、观点明确,言之成理,条理清晰。
2、发言应努力体现自己学习心得,杜绝抄袭。
3、发言字数不少于300字。
4、直接发帖,勿传附件。
参考答案:
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本质及其与民法、行政法的边界重构
一、经济法调整对象的深层逻辑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并非简单的经济关系集合,而是国家基于社会公共利益对经济运行进行干预的特定领域。其核心特征体现在三个方面:
社会公共性本质
经济法调整的经济关系必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