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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山东济南天桥财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区属国有企业招聘12人笔试备考题库及答案详解(名校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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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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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2025山东济南天桥财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区属国有企业招聘12人笔试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下列行政机关履行的职能,不属于经济职能的是()。

A.税务部门对房产交易依法进行征税

B.工商部门对工商企业办理登记注册

C.交管部门对违章司机进行罚款处理

D.质监部门到生产企业检查产品质量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查行政机关经济职能的判断。行政机关的经济职能主要是指政府为国家经济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管理的职能,包括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税务部门对房产交易依法进行征税,这是国家通过税收手段对经济进行调控和管理,与经济活动密切相关,属于经济职能。工商部门对工商企业办理登记注册,这有助于规范市场主体的准入,对市场经济秩序进行管理,是市场监管的一部分,属于经济职能。质监部门到生产企业检查产品质量,这是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属于市场监管范畴,属于经济职能。交管部门对违章司机进行罚款处理,其目的是为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并非直接针对经济活动进行管理和调控,不属于经济职能。所以不属于经济职能的是交管部门对违章司机进行罚款处理。

2、马克思主义哲学最主要的特点表现在()。

A.实践性

B.科学性

C.现实性

D.偶然性

【答案】:A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马克思主义哲学最主要的特点。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实践为基础的科学性和革命性相统一的哲学。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实践的基础上实现了唯物主义与辩证法的有机统一,唯物辩证的自然观与唯物辩证的历史观的有机统一,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其他一切哲学的最主要、最显著的特点。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理论对实践的依赖关系,理论的基础是实践,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它接受实践的检验,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科学性是指马克思主义哲学正确地反映了自然、社会和思维发展的一般规律,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但科学性并非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最主要的特点。现实性通常指事物存在的实际状况和客观性质,它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最突出的特点。偶然性是指客观事物发生联系和发展过程中的一种可能性趋势,这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特点无关。综上,马克思主义哲学最主要的特点表现为实践性。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首次独立成编,被称为《民法典》编纂的重大创新也是亮点之一的是()。

A.物权编

B.人格权编

C.合同编

D.继承编

【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七编,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其中人格权编首次独立成编,这是民法典编撰的重大创新和亮点之一。人格权独立成编体现了我国民法典对人的尊重和保护,回应了新时代人民群众对人格尊严和人格权利保护的迫切需求,加强了对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全面保护。而物权编是调整因物的归属和利用产生的民事关系;合同编是调整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继承编是调整因继承产生的民事关系。所以本题正确答案对应的内容是人格权编。

4、王某与李某发生口角后进而大打出手,期间王某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李某刺伤,李某在反抗过程中夺过弹簧刀并反刺伤王某。在王某倒地且失去反抗能力后,李某仍未停止攻击,最终致王某死亡。李某的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

B.防卫过当

C.故意杀人

D.假想防卫

【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对正当防卫、防卫过当、故意杀人以及假想防卫等法律概念的理解和区分。在案件中,王某掏出弹簧刀刺伤李某,李某此时具有实施防卫行为的权利。然而,在王某倒地且丧失反抗能力后,李某未停止动作,最终导致王某死亡。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当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即侵害人已经丧失继续侵害的能力时,就不能再进行所谓的“防卫”了。本题中王某倒地没有反抗能力,意味着不法侵害已经结束。所以这种情况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但防卫过当是以存在正当防卫为前提,只是防卫行为超过了必要限度。而本题中,在王某丧失反抗能力后李某的行为已不具备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故不属于防卫过当。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李某在王某倒地没有反抗能力之时,继续实施伤害行为并最终导致其死亡,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王某生命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导致王某死亡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的构成要件。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而本题中确实存在王某对李某的不法侵害,并非李某主观认识错误导致,所以不属于假想防卫。综上,李某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

5、公文的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