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现有噪声源的调查影响声波传播的因素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现有声源的调查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功能区的声环境质量现状超过相应标准要求或噪声值相对较高时,需对区域内的主要声源的名称、数量、位置、影响的噪声级等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有厂界(或场界、边界)噪声的改、扩建项目,应说明现有建设项目厂界(或场界、边界)噪声的超标、达标情况及超标原因。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监测因子等效连续A声级,单位为dB(A)监测点位(1)布点应覆盖整个评价范围,包括厂界(或场界、边界)和敏感目标。当敏感目标高于(含)三层建筑时,还应选取有代表性的不同楼层设置测点。(2)评价范围内没有明显的声源(如工业噪声、交通运输噪声、建设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等),且声级较低时,可选择有代表性的区域布设测点。(3)评价范围内有明显的声源,并对敏感目标的声环境质量有影响,或建设项目为改、扩建工程,应根据声源种类采取不同的监测布点原则。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①当声源为固定声源时,现状测点应重点布设在可能既受到现有声源影响,又受到建设项目声源影响的敏感目标处,以及有代表性的敏感目标处;为满足预测需要,也可在距离现有声源不同距离处设衰减测点。②当声源为流动声源,且呈现线声源特点时,现状测点位置选取应兼顾敏感目标的分布状况、工程特点及线声源噪声影响随距离衰减的特点,布设在具有代表性的敏感目标处。为满足预测需要,也可选取若干线声源的垂线,在垂线上距声源不同距离处布设监测点。其余敏感目标的现状声级可通过具有代表性的敏感目标噪声的验证和计算求得。③对于改、扩建机场工程,测点一般布设在主要敏感目标处,测点数量可根据机场飞行量及周围敏感目标情况确定,现有单条跑道、二条跑道或三条跑道的机场可分别布设3~9,9~14或12~18个飞机噪声测点,跑道增多可进一步增加测点。其余敏感目标的现状飞机噪声声级可通过测点飞机噪声声级的验证和计算求得。
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4)测点选择①一般户外。距离任何反射面(地面除外)至少3.5m,距地面高度1.2m以上。必要时可置于高层建筑上,以扩大监测受声面积。使用监测车辆测量传生器应固定在车顶部1.2m高度处。②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外,距墙壁或窗户1m处,距地面高度1.2m以上。③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距墙壁和其他反射面至少1m,距窗约1.5m,距地面1.2-1.5m高。
环境噪声现状测量点的布置原则
环境噪声现状测量点的布置原则
环境噪声现状监测监测时间及频次应在声源正常运行工况的条件下测量,每一测点,应分别进行昼间、夜间测量。对于噪声起伏较大的情况(如道路交通噪声、铁路噪声、飞机机场噪声)应增加昼间、夜间的测量次数。监测方法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5m/s以下时进行。根据监测对象和目的,环境噪声监测分为声环境功能区监测和噪声敏感建筑物监测两种类型,分别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规定的监测方法。
影响声波传播的因素调查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主要气象特征:年平均风速和主导风向,年平均气温,年平均相对湿度等。收集评价范围内1:2000~50000地理地形图,说明评价范围内声源和敏感目标之间的地貌特征、地形高差及影响声波传播的环境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