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湖嘉申线航道嘉兴段二期工程临时拌合站建设单位(盖章):浙江巨圣建设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1年7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录
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2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9
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7
4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28
5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44
6结论 46
附图
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附图2建设项目周边概况示意图
附图3建设项目周边环境实景图
附图4建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图5-1拌合站临时用地规划红线图
附图5-2拌合站临时道路用地规划红线图
附图6嘉兴市秀洲区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附图7嘉兴市水环境功能规划图
附图8大运河遗产保护区范围图
附件
附件1项目备案信息表
附件2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3临时用地呈报表
附件4嘉兴市秀洲区文化和旅游局意见
附件5建设项目污水入网证明
附件6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承诺书
附件7环境检测报告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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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湖嘉申线航道嘉兴段二期工程临时拌合站
项目代码
2012-330411-04-01-179676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王江泾镇龙抢珠工业区
地理坐标
(120度43分3.66秒,30度51分25.91秒)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C3021水泥制品制造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55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
品制造302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秀洲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总投资(万元)
800
环保投资(万元)
60
环保投资占比(%)
7.5
施工工期
40天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面积
9.64亩(临时)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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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性分析
一、《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
《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于2020年9月24日经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大运河遗产保护区划由遗产区、缓冲区组成。遗产区是指对大运河遗产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缓冲区是指遗产区外为保护大运河遗产的安全环境、历史风貌和视廊景观,对建设活动加以限制的区域。
根据专业单位测量定位(坐标系参照嘉兴2000地方系统),确定本项目位于大运河遗产保护区的缓冲区范围内,详见图1-1或《湖嘉申线航道嘉兴段二期工程TJ02标新建拌合站工程对大运河(嘉兴段)文物影响评估报告》。
图1-1运河遗产保护区与项目所在地关系图
根据《条例》对缓冲区管控要求:“缓冲区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不得破坏大运河遗产的安全环境、历史风貌和视廊景观,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工程建设;遗产区和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时,建设单位应当同时提交该项目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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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评价材料”。
缓冲区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本工程临时借用运河缓冲区内未利用的土地,且用地范围属于龙抢珠工业区内,周边不存在运河景观或其他文物、古建筑等,不会破坏大运河遗产的安全环境、历史风貌和视廊景观。同时本项目用地、建设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文物保护评价等程序均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评估,故本项目符合《条例》对缓冲区管控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落实环评、文评等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及相关保护措施后,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且本项目为临时工程,使用期结束后建设单位将按《湖嘉申线航道嘉兴段二期工程土建施工第TJ02标段临时用地复垦方案》要求将地迹恢复原貌,故本临时工程符合《浙江省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要求。
二、《嘉兴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符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