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生态影响类)
项目名称:三门县大岩头山至善岙杨堤防工程建设单位(盖章):三门县海港建设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〇二二年十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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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内容 9
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21
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33
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45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56
七、结论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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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
名称
三门县大岩头山至善岙杨堤防工程
项目代码
2207-331022-04-01-115985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浙江省(自治区)台州市三门县(区)海游乡(街道)
地理坐标
起点:121度23分6.713秒,29度6分58.901秒
终点:121度23分39.141秒,29度6分243秒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五十一、水利——
127、防洪除涝工程
用地(用海)面积
(m2)/长度(km)
用地面积:27135m2长度:1.059km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三门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三发改审【2022】213号
总投资(万
元)
2384.75
环保投资(万元)
12.96
环保投资占比(%)
0.54
施工工期
12个月
是否开工
建设
?否
□是:
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
1.1专项设置情况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生态影响类)(试行)》,本项目地表水、地下水、生态、大气、噪声及环境风险不涉及专项评价,判定依据见表1-1。
表1.1-1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表
专项评价的
类别
涉及项目类别
本项目情况
是否设置
专项评价
地表水
水力发电:引水式发电、涉及调峰发电的项目;人工湖、人工湿
地:全部;水库:全部;引水工程:全部(配套的管线工程等除外);防洪除涝工程:包含水库的项目;
河湖整治:涉及清淤且底泥存在重金属污染的项目
本项目为防
洪除涝工程
中的防洪除
涝设施管
理,无水库。
否
地下水
陆地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地下水(含矿泉水)开采:全部;
水利、水电、交通等:含穿越可溶岩地层隧道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
于此类项目
否
生态
涉及环境敏感区(不包括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以及文物保护单位)的项目
本项目不涉
及环境敏感
区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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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
大气
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
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涉及粉尘、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项目
本项目不属
于此类项目
否
噪声
公路、铁路、机场等交通运输业涉及环境敏感区(以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的项目;城市道路(不含维护,不含支路、人行天桥、人行地道):全部
本项目不属
于此类项目
否
环境风险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全部;油气、液体化工码头:全部;原油、成品油、天然气管线(不含城镇天然气管线、企业厂区内管线),危险化学品输送管线(不含企业厂区内管线):全部
本项目不属
于此类项目
否
注:“涉及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位于、穿(跨)越(无害化通过的除外)环境敏感区,或环境影响范围涵盖环境敏感区。环境敏感区是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针对该类项目所列的敏感区。
规划情况
1.2本项目与《三门县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2021-2025)》符合性分析
本规划完成于2020年。
防洪标准:中心城区及滨海新城防洪标准全面达到50年一遇。
排涝标准:中心城区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受淹。
防潮标准:中心城区防潮标准全面达到100年一遇;保护人口大于10万人或保护农田大于5万亩,防潮标准为50年一遇;保护人口大于1万人或保护农田大于1万亩,防潮标准为20年一遇。规划中明确的三门县海游溪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包括三门县珠游溪大岩山至善岙杨桥段治理工程,治理起止点为珠游溪左岸大岩山至善岙杨桥,约1.3km,治理内容包括堤防新建、水文化、水景观的改造提升及管理等,“十四五”规划投资4000万元。
本项目工程位于海游街道新港村,工程起点为马家山段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