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一批社会招聘笔试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甲、乙夫妻共同财产的是()。
A.婚后A公司发给甲的业务奖励
B.甲受伤住院后,支付甲的一次性赔偿5000元
C.婚后甲父亲去世,甲继承父亲的遗产
D.甲婚前用全部积蓄炒股,婚后获利5万元
【答案】:B
【解析】本题可根据我国《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相关规定,对各选项进行逐一分析。首先,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婚后获得的业务奖励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范畴,所以婚后获得的业务奖励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是对一方身体受伤的补偿,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仅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因此,甲受伤住院后获得的一次性赔偿5000元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一方继承的遗产,若没有遗嘱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后甲父亲去世,甲继承父亲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甲婚前用全部积蓄炒股,婚后获利5万元属于投资收益,并非孳息和自然增值,因此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综上,不属于甲、乙夫妻共同财产的是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一次性赔偿,答案是甲受伤住院后支付甲的一次性赔偿5000元。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这一基本原则的哲学基础是()。
A.矛盾特殊性原理
B.矛盾同一性与斗争性相结合原理
C.矛盾普遍性原理
D.矛盾发展不平衡性相结合
【答案】:A
【解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对事物普遍规律的总结,具有普遍性;中国革命具体实践有其独特的历史背景、社会状况等,具有特殊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就是要将普遍的理论应用于特殊的实际情况中,这一基本原则的哲学基础正是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原理。本题着重强调将普遍原理应用到特殊实践,体现了矛盾特殊性原理的运用。矛盾特殊性原理要求我们在认识事物和解决问题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中国革命有着不同于其他国家的特殊国情和具体情况,不能简单照抄照搬马克思主义的一般理论,而必须将其与中国实际相结合,根据中国的特殊情况来制定革命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矛盾同一性与斗争性相结合原理主要强调矛盾双方既相互依存又相互对立的关系,重点在于揭示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主旨不直接相关。矛盾普遍性原理侧重于强调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存在矛盾,它不能直接体现将普遍原理与具体实际相结合的要求。矛盾发展不平衡性原理主要是指在复杂事物的矛盾体系中,各种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发展是不平衡的,包含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这与本题所强调的普遍原理和特殊实践相结合的核心内容不符。所以,该题答案应体现矛盾特殊性原理,符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这一基本原则的哲学基础。
3、具备何种条件才有资格享受法律赋予的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
A.一切公民和法人
B.一切公民和一切社会组织
C.18岁以上的公民和依法成立的法人
D.成年人和依法核准登记的法人
【答案】:A
【解析】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所以,一切公民和法人都有资格享受法律赋予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并非一切社会组织都能享受法律赋予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只有依法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等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才可以,普通的未依法成立等不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不具备这样的资格。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而不是18岁以上,18岁以上主要涉及的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界限。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并不是以成年为界限,从出生就具有,并非只有成年人才有资格享受法律赋予的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