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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年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校园招聘笔试备考题库含答案详解(b卷).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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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60 页
更新时间:2025-06-10
总字数:约4.06万字
文档摘要

2025年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校园招聘笔试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发展阶段,同一种职业由于服务对象、服务手段、职业利益、职业责任和义务相对稳定,进而形成了在不同社会发展阶段都被普遍认同的职业道德规范。这说明职业道德具有()。

A.复杂性

B.继承性

C.可变性

D.多样性

【答案】:B

【解析】职业道德的复杂性强调其受到各种复杂因素影响,具有错综复杂的表现和内涵,如不同行业、不同场景下职业道德涉及的多层次要求等,题干未体现这一特点。职业道德具有继承性,在不同社会经济发展阶段,若一种职业的服务对象、服务手段、职业利益、职业责任和义务相对稳定,那么与之对应的职业道德规范就会在不同阶段传承下来,形成对不同社会发展阶段普遍认同的规范,与题干描述相符。可变性强调职业道德会随着社会发展、环境变化等因素而改变,但题干强调的是相对稳定和普遍认同,并非可变性。多样性指的是不同职业有不同的职业道德规范,各个职业的道德要求丰富多样,题干重点不在于强调职业间规范的多样,而是同一职业规范在不同阶段的稳定性和传承性。综上,应选体现同一职业规范在不同阶段稳定传承特点的选项。

2、商家为促进销售,常采用“秒杀”“定制”等“饥饿营销”策略。下列因素能直接影响该策略效果的是()。

A.大众消费心理

B.商家宣传力度

C.居民收入水平

D.品牌的知名度

【答案】:A

【解析】“饥饿营销”策略是商家通过制造供不应求的“假象”,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来促进销售。大众消费心理会对该策略效果产生直接影响,因为“饥饿营销”正是利用消费者追求稀缺性、害怕错过的心理,当消费者具有这种心理时,更容易被“秒杀”“定制”等策略吸引,从而增加购买行为。商家宣传力度主要是提高策略的知晓度,但如果消费者心理上不认可这种营销方式,宣传力度再大效果也可能不佳。居民收入水平是影响消费的重要因素,但它并非直接作用于“饥饿营销”策略本身,即使收入高,如果消费者不被这种营销方式所吸引,也不会产生购买行为。品牌知名度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消费者的选择,但“饥饿营销”策略效果更依赖于对消费者心理的刺激,而不是单纯的品牌知名度。所以能够对“饥饿营销”策略效果产生直接影响的是大众消费心理。

3、对于人民法院做出的下列哪一种民事裁定,当事人不可以上诉?()

A.关于不予受理的裁定

B.关于驳回起诉的裁定

C.关于管辖权异议的裁定

D.关于对财产保全的裁定

【答案】:D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对于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驳回起诉这三项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另外,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但该条款中并没有规定可以上诉的相关内容。

4、现实生活中,我们可能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以下属于规避风险的投资方式是()。

A.参加社会保险

B.购买商业保险

C.办理存款储蓄

D.认购国企债券

【答案】:B

【解析】本题可根据各种投资方式的特点,来判断哪种属于规避风险的投资方式。社会保险是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实现社会安全,而强制社会多数成员参加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安全制度。它主要是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并非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的投资方式。商业保险是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购买商业保险,能够在风险发生时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从而降低风险带来的损失,是一种规避风险的投资方式。存款储蓄是把资金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取一定利息的一种理财方式。它主要是为了实现资金的储蓄和一定程度的增值,而不是为了规避风险。认购国企债券是投资者购买国有企业发行的债券,获得固定的利息收益。债券投资的主要目的是获取收益,并非规避风险。综上,属于规避风险的投资方式是购买商业保险。

5、下列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的是()。

A.5岁的李某和电脑公司签订了一份笔记本电脑买卖合同

B.王某和5岁的张某约定,王某死后将一套房子赠与张某

C.黄某将品质是二级的茶叶改换包装,谎称一级的茶叶卖与张某

D.李某和张某约定张某以500元价格向李某购买10克冰毒

【答案】:C

【解析】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5岁的李某和5岁的张某均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的笔记本电脑买卖合同以及王某死后将房子赠与张某的约定,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是无效合同,并非可撤销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