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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年济南四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笔试备考试题及答案详解(有一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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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10
总字数:约4.07万字
文档摘要

2025年济南四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笔试备考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科举制在中国影响深远,乡试录取者称作举人,会试录取者称作贡生,那么殿试录取者称作()。

A.“大元”

B.“解元”

C.“进士”

D.“榜眼”

【答案】:C

【解析】科举制是中国古代重要的选官制度,不同层级考试的录取者有不同称谓。乡试是省级考试,录取者被称为举人;会试是礼部主持的全国性考试,录取者为贡生;殿试则是皇帝亲自主持的最高级别的考试。殿试录取者称为进士,进士又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大元并非科举考试的录取称谓,解元是乡试第一名的称呼。所以殿试录取者称为进士。

2、王某身为国有企业会计,私自挪用了一笔数额较大的公款用于给某网红主播打赏,一个月后被单位发觉,其行为属于()。

A.贪污罪

B.挪用公款罪

C.滥用职权罪

D.职务侵占罪

【答案】:B

【解析】本题可依据各罪名的定义和构成要件来判断王某的行为属于哪种犯罪。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该罪的本质特征是行为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使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而题干中王某只是私自动用公款打赏,并不是将公款非法占为己有,没有改变公款的所有权,所以其行为不属于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在本题中,王某作为国有企业会计,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他私自动用数额较大的公款给网红主播打赏,这属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虽然一个月后被单位发现,但符合挪用公款罪中“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以及“数额较大”的构成要件,所以王某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不按或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该罪主要强调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职责要求,不正当行使职权导致严重后果,而本题中王某的行为主要是挪用公款用于个人打赏,并非不正当行使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因此不属于滥用职权罪。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该罪的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而王某是国有企业会计,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主体身份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所以其行为不属于职务侵占罪。综上,该题的正确答案是挪用公款罪。

3、表彰性通报是在一定范围内表扬好人好事、表彰先进典型经验的文件。下列不属于表彰内容的是()。

A.对表彰对象的事迹介绍

B.表彰的理由和原因

C.(选项暂缺)

D.对其今后工作的要求或意见

【答案】:D

【解析】表彰性通报主要是为了在一定范围内表扬好人好事、表彰先进典型经验。对表彰对象的事迹介绍能让大家清楚了解受表彰者做了什么值得表扬的事,是表彰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表彰的理由和原因说明为什么要对其进行表彰,也是表彰通报中必不可少的内容;而对被表彰者今后工作的要求或意见与此次要表彰的好人好事、先进典型经验本身并无直接关联,它不属于表彰内容。因为选项C暂缺,无法判断其是否属于表彰内容,但仅就已知的选项来看,不属于表彰内容的应是对其今后工作的要求或意见。

4、为进一步缓解交通拥堵,为公共交通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城市快速路网建设争取时间和空间,某市城区部分区域自10月8日上午7:00起,将正式实施机动车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高峰时段区域“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该市交警部门规定,该措施实施前两周,对违禁上路车辆主要采取提示、教育、警告措施,适应期过后则严格执行管理。对上述事件最合理的概括是()。

A.转变职能,加强监管

B.以人为本,合理行政

C.合法行政,廉洁高效

D.民主执政,科学执政

【答案】:B

【解析】为缓解交通拥堵实施“错峰限行”交通管理措施体现政府积极履行管理职能。规定实施前两周对违禁上路车辆以提示、教育、警告为主,适应期过后再严格执行管理,这一做法考虑到民众需要时间适应新措施,充分体现了政府以人为本的理念,避免了直接严格执法给民众带来的不适应,是一种合理行政的表现。在这个事件中,并没有体现政府转变职能加强监管的内容;也未涉及廉洁高效和民主执政、科学执政的相关信息,所以答案应是以人为本,合理行政。

5、陈某和开发商王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王某提议把部分房款算作装修费用,这样能让陈某少交契税,当时陈某未表示反对。后来陈某以装修费过高为由,向法院请求变更装修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