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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年大冶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2人)笔试备考试题附答案详解(综合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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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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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2025年大冶市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2人)笔试备考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而实施的行为,其形式包括()。①口头形式②书面形式③默示形式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①②③

【答案】:D

【解析】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包括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默示形式。口头形式是指用语言进行意思表示,简便快捷,在日常生活中广泛应用;书面形式是指以文字等有形的表现方式体现意思表示,具有明确性和稳定性,能有效避免纠纷;默示形式则是通过行为等间接方式作出意思表示。所以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涵盖了口头形式、书面形式和默示形式。

2、小林到某书店购买了标价为6元的练习册,因为该书店正在进行打折活动,小林实际支付了4.8元。那么,6元和4.8元分别执行的是货币的()。

A.价值尺度职能和流通手段职能

B.流通手段职能和贮藏手段职能

C.贮藏手段职能和世界货币职能

D.价值尺度职能和支付手段职能

【答案】:A

【解析】货币具有价值尺度、流通手段、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五大职能。价值尺度是指货币表现其他一切商品是否具有价值和衡量其价值量大小的职能,它只需要观念上的货币,不需要现实的货币。标价6元是用货币来衡量练习册的价值大小,体现的是货币的价值尺度职能。流通手段是货币在商品流通中充当交换媒介借以实现商品价值的职能,其特点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小林实际支付4.8元购买了练习册,在这个过程中货币充当了商品交换的媒介,执行的是流通手段职能。贮藏手段是指货币退出流通领域作为社会财富的一般代表被保存起来的职能;支付手段是随着商品赊账买卖的产生而出现的,在赊销赊购中,货币被用来支付债务;世界货币是指在国际商品流通中发挥一般等价物作用的货币。本题中未体现贮藏手段、支付手段和世界货币职能。所以标价的6元执行的是价值尺度职能,实际支付的4.8元执行的是流通手段职能。

3、法的价值的本质在于法应当具有、尚未具有、值得追求的属性和作用。法的根本且首要任务是确保某一基本价值的建立,其关系到社会生活的形式方面,但难以涉及实质方面,这一法的基本价值是:

A.自由

B.人权

C.正义

D.秩序

【答案】:D

【解析】法的秩序价值关系社会生活形式,保障社会有序运转,是法的根本且首要任务,虽难涉实质但意义重大,所以此基本价值是秩序。

4、公开发布行政机关公文,必须经()批准。

A.上级机关

B.领导机关

C.有关机关

D.发文机关

【答案】:D

【解析】公开发布行政机关公文,需经发文机关批准。因为发文机关对公文的内容、性质、适用范围等最为了解,对公文是否适宜公开以及公开的范围、方式等有决定权。上级机关主要起到领导和指导作用,并非直接决定公文公开的主体;领导机关强调的是领导地位,不一定涉及公文公开的具体审批;有关机关表述太宽泛,没有明确指向。所以公开发布行政机关公文必须经发文机关批准。

5、2019年4月26日,国务院公布《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明确国务院办公厅负责牵头推进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建设一体化在线平台标准规范体系。这体现了政府切实履行()职能。

A.经济建设

B.社会建设

C.文化建设

D.政治建设

【答案】:B

【解析】政府的社会建设职能主要是指政府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国家政府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建设一体化在线平台标准规范体系,是政府在加强公共服务建设,为社会提供更好的政务服务,属于社会建设职能的范畴。经济建设职能主要是进行宏观调控、市场监管等;文化建设职能主要是宣传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组织和发展教育等各项文化事业;政治建设职能主要是保障人民民主和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所以题目体现的是政府切实履行社会建设职能。

6、甲商场向乙公司订购100套男装,每套价格1000元。双方约定,甲商场先支付5万元,待乙公司交付男装并经甲商场验收后,再付清剩余款项。后来,乙公司仅交付了80套男装,经甲商场验收,其中有20套不符合质量要求。乙公司要求甲商场付清剩余款项,被甲商场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商场有权拒付剩余款项

B.甲商场应当付清剩余款项

C.甲商场应当再付1万元

D.甲商场应当再付3万元

【答案】:C

【解析】首先,从合同履行的角度来看,甲商场与乙公司约定订购100套男装,乙公司应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男装的义务。然而,乙公司实际只交付了80套男装,并且其中还有20套不符合质量要求。这明显构成了违约行为,没有完全达到合同的约定标准。在这种情况下,甲商场作为合同的另一方,有权基于乙公司的违约行为行使抗辩权。抗辩权的存在是为了保障合同当事人在对方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义务时的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