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个体心理辅导服务规范.pdf
文件大小:1.08 MB
总页数:13 页
更新时间:2025-06-10
总字数:约1.11万字
文档摘要

ICS03.080

CCSA12

DB50

重庆市地方标准

DB50/T893—2025

代替DB50/T893-2018

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个体心理辅导服务规范

2025-03-24发布2025-06-24实施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DB50/T893—2025

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个体心理辅导服务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救助管理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个体心理辅导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内容与要求、服务

质量管理与评价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救助管理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个体心理辅导服务,其他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也可参

照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个体心理辅导individualpsychologicalcounselling

为帮助服务对象应对各种认知、情绪、行为等问题,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专业人员经评估为其开展

的一对一心理咨询、危机干预等帮扶活动。

3.2

心理评估psychologicalassessment

专业人员综合运用观察、访谈、测量等方法,对服务对象的认知、情绪、行为等作深入描述与评定

的过程。

3.3

心理咨询psychologicalcounselling

专业人员运用心理学理论和技术,通过语言与非语言交流,给予服务对象帮助、启发和教育,使其

改变非适应性的认知、情绪、行为,提高心理健康水平的活动。

3.4

危机干预crisisintervention

专业人员运用相关理论与方法,帮助处于危机之中的服务对象重新建立或恢复危机前的心理平衡状

态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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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50/T893—2025

4基本要求

4.1服务要求

4.1.1应与未成年人保护相结合,保障其合法权益,保护其隐私,促进其回归社会。

4.1.2应适应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尊重其人格尊严,促进其内在成长。

4.1.3应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心理辅导期间专业人员及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4.2人员要求

4.2.1专业人员要求

4.2.1.1资质要求

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辅导的专业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具有心理学、社会工作或医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国家认可的相关专业技术人

员资格,掌握心理辅导相关知识与技能,有一年以上相关从业经验;

——经心理评估、心理咨询或危机干预培训并取得相应合格证书。

4.2.1.2其他要求

专业人员应定期接受继续教育或专业培训。

4.2.2督导师要求

为专业人员提供专家督导的督导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取得心理学、社会工作或医学等相关专业硕士及以上学历;

——获得心理学、社会工作或医学等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相关工作经历超过5年;

——在心理咨询或心理治疗领域有较大影响力。

4.3设施要求

4.3.1心理评估室

心理评估室满足以下要求:

——应相对私密,环境安静,具备应急响应条件;

——宜大于10㎡;

——室内光线柔和,灯光明暗可调节;

——有空调,温度适宜;

——有电脑、打印机、固定电话、高清摄像头,有稳定网络;

——有档案柜、办公桌,配套椅子两把,椅子宜带靠背、脚固定、坐垫软;

——有心理测评量表或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