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DB22
吉林省地方标准
DB22—
SPF级实验动物麻醉操作规程
Procedureforanestheticoperationoflaboratoryanimals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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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F级实验动物麻醉操作规程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实验动物麻醉操作规范的技术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实验动物的麻醉。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GB14925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
GB19489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
GB/T35892-2018实验动物福利伦理审查指南
GB/T42011-2022实验动物福利通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实验动物laboratoryanimal
用于科学研究、教学、生产、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
3.2
全身麻醉generalanesthesia
麻醉药经呼吸道吸入或静脉注射、肌肉注射、腹腔注射,灌胃等途径进入体内,产生中
枢神经系统抑制,呈现意识和痛觉消失,肌肉松弛和反射抑制等现象,称为全身麻醉。
3.3
局部麻醉localanesthesia
是指用局部麻醉药暂时可逆性地阻滞周围神经末梢或神经干、神经节、神经丛的冲动传
导,使机体在意识清醒状态下产生局部性的麻醉区,称为局部麻醉。
3.4
吸入麻醉inhalationanesthesia
是指麻醉药经过呼吸道吸入,产生中枢神经系统抑制,暂时意识丧失而不会感觉到疼痛,
称为吸入麻醉。
4.麻醉前准备
4.1实验动物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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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环境适应、动物健康检查、术前禁食禁水、动物体重测量等。
4.2麻醉药物准备
药物储量检查、药物有效期查验、急救和镇痛药物以及苏醒剂准备、麻醉药物稀释溶剂
等。
4.3麻醉设备准备
动物麻醉机管路连接检查、麻醉气源储备查验、注射器、动物麻醉场地准备、体温维持
装置等动物维护设备、设备清洁查验等。
4.4麻醉前给药
实验动物的麻醉前给药的目的通常为:镇静、保定,以降低动物的焦虑。同时给予阿托
品类药物,抑制麻醉过程中动物唾液的分泌,减少动物窒息风险。
5.实验动物麻醉
5.1全身麻醉
5.1.1吸入麻醉法
吸入麻醉是指挥发性麻醉药或麻醉气体由麻醉机经呼吸系统吸收入血,抑制中枢神经系
统而产生的全身麻醉的方法。吸入麻醉药在体内代谢、分解少,大部分以原形从肺排出体外,
因此吸入麻醉具有较高的可控性、安全性及有效性。当麻醉稳定后,进入麻醉维持期,进行
下一步操作。(呼吸麻醉机操作方法见附录2)
5.1.2非吸入麻醉法
非吸入麻醉是一种简单方便,能使动物很快进入麻醉期而无明显兴奋期的方法。一般可
通过注射(静脉、皮下、肌肉、腹腔等)、口服、灌胃、灌注直肠和针刺麻醉等方法使动物麻
醉。兔、猪、犬等中大型动物常采用静脉注射、肌肉注射的方法进行麻醉;小鼠、大鼠、豚
鼠等小动物常采用腹腔注射的方法。
5.2局部麻醉
局部麻醉的特点是动物保持清醒,对重要器官功能干扰轻微,麻醉并发症少,是一种比
较安全的麻醉方法。适用于大、中型动物各种短时间内的实验。常用的方法是表面麻醉、浸
润麻醉、区域阻滞麻醉、神经干(丛)阻滞麻醉、蛛网膜下腔阻滞麻醉以及硬膜外麻醉等。
5.2.1表面麻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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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