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地图制图技术规范》
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2023年8月6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以国标委发[2023]37号文发布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推荐性国家标准计划及相关标
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正式批准国家标准计划项目:统计地图基本技术要求,
编号T-466。2023年8月28日,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印发《关于下达4项地理信息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及编报实施方案的通知》
(SAC/TC230/SEC[2023]26号),要求加强国家标准项目管理,加快开展项目组
织实施。
本项任务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提出,由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
委员会SAC/TC230归口。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承担编制,武汉大学协作共同起
草完成。
2.制定背景
统计地图作为数据可视化的重要工具,广泛应用于经济、社会、环境、公共
卫生等领域。然而,长期以来缺乏统一的技术规范,导致统计地图的表达方式、
数据分类、色彩设计等存在较大差异,影响数据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统计地图国家标准的制定是数据可视化规范化需求和行业发展的迫切要求。
随着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统计地图在政府决策、商业分析和公共传播中的应用日
益广泛,但由于统计地图我国统计地图领域长期缺乏统一标准,影响了数据表达
质量和决策科学性。通过建立国家标准,不仅能够规范行业实践、提升数据可视
化质量,也能为智慧城市建设和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
3.起草单位及主要起草人
1)起草单位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武汉大学。
2)主要起草人及其所做工作
4.主要工作过程
1)立项启动
2
【应对计划下达和实施方案编制情况做出简要说明,立项前期的项目
背景情况可以纳入本部分进行说明。】
2022年1月2022年5月,技术准备阶段,分析现有统计制图、统计分析相
关文献资料、标准等,分析与研究各领域统计信息指标类型、表达方法等,拟定
本标准的基本定位和内容框架;
2022年6-9月标准内容框架细化与初稿形成阶段,依据前期分析与思考,
细化标准内容,形成标准申报稿。
2022年12月,标准通过国标委立项答辩。
本标准获得立项批准后,主编单位积极开展启动准备工作,与武汉大学专业
技术人员进行技术研讨,调研国内有关单位专家对本标准制定的意见和建议,收
集分析相关资料,细化标准编制内容和工作计划,于2023年9月完成了实施方
案编报工作。
2)起草阶段
【应对主要开展的起草活动进行总结,除了起草、研讨外,应注意应
开展的调研研讨、测试验证活动及其解决的问题等。】
2024年1月至2024年4月,标准编写组先后与水利部信息中心专家陈子丹
总工、国家宏观经济研究院曾澜研究员、国家发展与改革委空间信息中心专家座
谈研讨,就标准定位、标准名称、标准内容等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专家意见,
标准以技术规范的内容和体例编制,并进一步明确了该标准内容结构,以突出科
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宗旨。
2024年5月至2024年12月,在原标准申报稿基础上修改,对标准内容结
构进行重组,并逐个细化完善各个章节主要技术内容。
2025年1月至2025年5月,标准编写组对标准稿内容进行研讨,并对标准
内容进行补充完善,增加资料性附录,制作统计图形、统计符号、统计地图示例
等。
2024年5月,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完成编制说明。
3)征求意见
【应对征求意见覆盖范围、意见反馈与处理总体情况进行概要说明】
2025年6月至7月,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制修订计划与工作流
程,广泛征集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并同时在全国地理信息标准化技术
委员会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基于反馈意见,开展标准征求意见稿中相关问题的分
析、研究、修改等相关工作。针对专家提出的疑问,深入分析、系统梳理相关问
题,对征求意见稿进行整体协调、修改完善,形成标准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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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