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校园招聘笔试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下列关于公文的说法中,不正确的一项是()。
A.特急公文是指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进行处理的公文
B.请示是一种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的公文。请示应一文一事;主送机关只能一个,不能多头主送;不可越级行文
C.国家机密文件、资料可用普通邮递的“特快专递”邮递
D.除公示性公文以外,公文都有特定读者
【答案】:C
【解析】特急公文确实是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以最快的速度进行处理的公文,这符合特急公文的定义。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按照公文规范,请示应一文一事,主送机关只能有一个,不能多头主送,并且不可越级行文。除公示性公文以外,公文通常是针对特定的对象,有特定读者。而国家机密文件、资料有严格的保密要求,不能用普通邮递的“特快专递”邮递,因为普通邮递无法保证文件资料的保密安全性。所以不正确的说法是关于用普通邮递“特快专递”邮递国家机密文件、资料这一项。
2、王先生前往某超市购买电饭煲,商品标价显示该电饭煲活动价为213元,但付款时发现其售价为243元,此行为构成价格欺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王先生要求该超市给予3倍赔偿,这属于消费者的()。
A.安全保障权
B.依法求偿权
C.自主选择权
D.维护尊严权
【答案】:B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消费者的各项权利。消费者权利是指消费者在消费领域中所享有的权利。下面对本题各权利进行分析:-安全保障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本题中并未涉及王先生人身或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相关内容,所以不是安全保障权。-依法求偿权是指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在本题中,超市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王先生购买电饭煲时多付了钱,其财产受到了损害,他要求超市3倍赔偿,这符合依法求偿权的定义。-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消费需求,自主选择自己满意的商品或服务,决定是否购买或接受的权利。本题没有体现王先生在选择商品过程中自主决定的相关情况,所以不属于自主选择权。-维护尊严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也包括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本题未涉及到王先生人格尊严等方面的内容,所以不是维护尊严权。综上所述,王先生要求超市3倍赔偿的行为属于消费者的依法求偿权。
3、双江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xx市建筑施工现场监督管理规定(草案)》______,画横线部分应填入的文种是()。
A.批复
B.议案
C.报告
D.指示
【答案】:B
【解析】议案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题目中是双江市人民政府向相关部门提请审议规定草案,符合议案的适用范围。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而指示不属于法定公文文种。所以此处应填入的文种是议案。
4、王某与李某在菜市场嬉笑打闹,其间,王某手持尖刀挥舞以阻止李某前行,不慎刺中李某,致其重伤。根据该案件情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应该能认识到危害后果,构成(间接)故意伤害
B.王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
C.二人在菜市场打闹,构成寻衅滋事
D.王某应该知道能造成死亡结果,构成(间接)故意杀人
【答案】:B
【解析】针对给定案例,需要根据不同罪名的构成要件来分析各说法是否正确。对于认为应认识到危害后果,构成(间接)故意伤害的说法,(间接)故意伤害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伤害他人身体健康,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在本题中,王某用尖刀挥舞阻止李某前进时不小心刺中李某致其重伤,王某并非是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会伤害李某身体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而是因疏忽大意导致伤害结果,并非主观上故意放任危害结果的出现,所以该说法错误。对于认为行为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的说法,过失致人重伤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重伤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重伤的结果。本题中,王某在菜市场与李某嬉戏打闹时用尖刀挥舞,他应当预见这种行为可能会对李某造成伤害甚至重伤,但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最终导致李某重伤,符合过失致人重伤的构成要件,所以该说法正确。对于认为二人在菜市场打闹构成寻衅滋事的说法,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或者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本题中,王某和李某只是在菜市场嬉戏打闹,并没有无事生非、起哄闹事,也没有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寻衅滋事的行为表现,所以该说法错误。对于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