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公示稿)
项目名称:台华高新染整(嘉兴)有限公司 新增备用10吨天然气锅炉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台华高新染整(嘉兴)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O二一年十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9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46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66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76
六、结论 78
附表 80
附图:附图1区域位置图
附图2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3生态保护红线图
附图4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及噪声监测布点图附图5平面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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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台华高新染整(嘉兴)有限公司新增备用10吨天然气锅炉项目
项目代码
2108-330411-99-02-521682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317号
地理坐标
(120度43分10.726秒,30度38分29.929秒)
国民经济行业类别
棉印染加工(5942)
建设项目行业类别
91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包括建设单位自建自用的供热工程)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部
门(选填)
秀洲区王店镇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
总投资(万元)
160
环保投资(万元)
10
环保投资占比
(%)
6.25%
施工工期
12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面积(亩)
241.3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大气、地表水、环境风险、生态和海洋不开展专项评价,判定依据见表1-1。土壤、声环境不开展专项评价;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地下水不开展专项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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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1专项评价设置判定情况
专项评价的类别
设置原则
本项目情况
是否设置专项评价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1、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废气主要是颗粒物、SO2和NOX,不属于《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2018年)》的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及氯气。
否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
(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本项目无新增外排废水。
否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3的建设项目
对照《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本项目不储存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
否
生态
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无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
否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本项目非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否
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
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
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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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无
其他
符合
性分
析
1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1.1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实施地位于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317号。项目不在嘉兴市区水源涵养类红线区、生物多样性维护类红线区、风景资源保护类红线区内,不涉及《嘉兴市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等相关文件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满足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1.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污染物排放影响分析,本项目对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可以保持现有水平。
1.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新增用水较小,不新增用电,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1.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根据《嘉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