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管理制度
工作制度
一、认真遵守办公纪律。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到岗,外出办公或办事要履行请假手续;办公时要严肃认真,保持肃静、禁止大声喧哗,严禁随意串办公室和干私活;严禁工作时间上网玩游戏、聊天、炒股;提倡开门办公,反对长时间因私占用电话;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各项活动;严禁干部职工参与赌博活动,否则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撤职和辞退处分。
二、树立良好的形象。讲形象、讲仪表,言谈举止,文明大方,禁止奇装异服。
三、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要服从领导,顾全大局,步调一致,团结合作,工作务实高效,严谨周密,执行职责分工不推诿。搞好协作不扯皮,落实计划不拖拉;要坚持原则、光明磊落、言行一致、保守秘密。不拉帮结派、不徇私情、不传播小道消息。
四、树立窗口单位意识,接待客户热情周到,一欢迎。二让座。三递水,四服务。实行首问责任制,是自己分内的工作要高效办理,非自己分内的工作,要将来访者引见给相关责任人员,不得简单应付了事。
五、接、打电话要使用“你好、请、谢谢”等文明礼貌用语。
请销假制度
一、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高效完成工作任务。原则上工作日不予请假,因特殊原因需请假的要提前书面说明事由及天数,报有关负责人审批,经批准后休假。
二、各部长请假及一般员工请假一天以上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员工请假在一天以内的由主管部长审批。
三、员工工作时间需临时外出办公时要向部长报告,因私事需临时外出,向主管部长请假。
四、请病假三天以上需要开具医院诊断证明。
五、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探亲假等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六、假满上班后要及时向批准人销假。
七、员工请假或休假待批准后,将批准假条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八、中心考勤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考勤结果与业绩工资挂钩。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固定资产使用效益,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中心财产不受损失,促进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心项下的所有固定资产,包括:所
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十一、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十二、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财务负责人监交。
十三、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董事长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十四、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董事长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账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十五、中心财务人员支付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董事长签字。董事长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
十六、中心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员工工资、津贴、奖金;
(二)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三)中心日常零星支出;
十七、购买大宗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福利及其他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账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中心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提取。员工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财务负责人审核;交董事长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
十八、发票及报销单经董事长批准后,由会计审核,经手人签字,金额数量无误,填制记账凭证。
十九、每月由出纳编制工资表,交财务负责人审核,董事长签字,出纳按时提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账凭证,进行账务处理。
二十、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由董事长签字,会计审核时间、天数无误并报财务负责人复核后,送董事长签字,填制凭证,交出纳员付款,办理会计核算手续。
二十一、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账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账款相符。
二十二、凡是本中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归档前应加以装订。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会计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二十三、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