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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年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笔试备考题库含答案详解(典型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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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57 页
更新时间:2025-06-10
总字数:约3.83万字
文档摘要

2025年南京新工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聘笔试备考题库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公文附件的顺序和名称应标注在()。

A.正文之后,成文日期之前

B.成文日期之后,附注之前

C.附注之后,主题词之前

D.主题词之后,抄送机关之前

【答案】:A

【解析】公文的“附件”是文件的组成部分,用以辅助说明文件内容的资料。公文如有附件,应当在正文之后、成文时间之前注明附件顺序和名称。

2、下列公文用语中没有歧义的是()。

A.本厂新建五个150立方的污水处理池

B.此项工作涉及四个单位十一个人

C.我们要学习文件

D.据调查研究,同意贵单位开展相关研发工作

【答案】:D

【解析】第一句话“本厂新建五个150立方的污水处理池”可能有歧义,不清楚是每个污水处理池都是150立方,还是五个污水处理池总体积是150立方。第二句话“此项工作涉及四个单位十一个人”可能有歧义,不明确是四个单位一共十一个人,还是四个单位分别派十一个人。第三句话“我们要学习文件”可能有歧义,“学习文件”可以理解为把文件作为学习的内容,也可以理解为展开一个学习文件的活动。第四句话“据调查研究,同意贵单位开展相关研发工作”表达清晰明确,没有歧义。所以没有歧义的是“据调查研究,同意贵单位开展相关研发工作”。

3、“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一语出自()。

A.孔子

B.宋太祖

C.唐太宗

D.乾隆

【答案】:C

【解析】“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原出自《荀子·哀公》,是说统治者如船,老百姓如水,水既能让船安稳地航行,也能将船推翻吞没。唐太宗李世民常用此话告诫众人,强调人民力量的重要性,体现以民为本的治国思想。孔子是中国古代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创始人,他的思想核心是“仁”和“礼”,未提出此语。宋太祖赵匡胤是宋朝开国皇帝,主要贡献在于建立宋朝、加强中央集权等,与该语句无关。乾隆是清朝皇帝,其在位期间致力于维护国家统一、发展经济文化等,也没有提出这句话。所以本题正确答案为唐太宗。

4、在我国,()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A.人民政府

B.人民法院

C.人大常委会

D.人民代表大会

【答案】:B

【解析】该题考查国家机构的性质。我国的国家机构有不同的职能和性质。人民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国家的行政管理工作,执行国家的行政事务,并非国家审判机关。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部分国家权力,主要进行立法、监督等工作,不承担审判职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国家和地方的重大事务,也不是审判机关。而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国家审判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负责审理各类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法律秩序。因此正确答案是人民法院。

5、下列各项行为中,不属于民事代理行为的是()。

A.甲委托乙代理房产登记

B.丙受甲之委托出席合同签约仪式

C.丁受甲之委托接受赠与

D.甲委托戊办理纳税

【答案】:B

【解析】本题可根据民事代理行为的定义和特征,对各项行为进行分析判断。民事代理行为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担。其核心要素在于代理行为能够产生、变更或消灭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委托办理房产登记,代理人可以在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相关部门进行房产登记的一系列活动,这会直接产生房屋产权登记状态的变更这一民事法律后果,能够产生、变更或消灭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属于民事代理行为。-出席合同签约仪式仅仅是一种社交或事务性的参与行为,该行为本身并不会直接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或终止任何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不产生民事法律后果,因此不属于民事代理行为。-接受赠与是一种能够产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代理人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接受赠与,使被代理人获得财产所有权等民事权利,属于民事代理行为。-办理纳税是纳税主体与税务机关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代理人受委托办理纳税事宜,是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会引起被代理人纳税义务履行等民事法律后果,属于民事代理行为。综上,不属于民事代理行为的是受委托出席合同签约仪式。

6、某日,张某驾驶一辆小型货车,因避让来车时操作不慎撞上一名小孩。张某立即将小孩送往医院救治,由于治疗及时,小孩脱离了生命危险。已知张某为该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强制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应该首先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所有费用

B.应当首先由受伤小孩的监护人垫付所有费用

C.张某可与小孩父母就医疗费达成协议

D.由保险公司支付全部抢救费用

【答案】:C

【解析】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中,对于参加了第三者责任强制险的情况,有着明确的费用支付和处理规则。首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垫付有特定情形。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