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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目录
TOC\o1-2\h\z\u产业类主体在科创债市场的参与度显著高于城投类主体 4
城投类主体发行科创债募资用途以偿还有息债务为主 7
从定性、定量双重角度探究可发行科创债的城投平台共性 9
长江产业投资集团 10
中山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
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11
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 12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3
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
昆山创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4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15
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6
珠海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7
杭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8
青岛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8
宁波前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9
成都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
信用资质优良、市场化程度高、“335指标”契合度高或成为城投类主体可发行科创债的核心特征 20
风险提示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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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表目录
图1:科创债发行数量按主体类别分布(单位:%) 5
图2:科创债发行规模按主体类别分布(单位:%) 5
图3:科创票据发行数量按主体类别分布(单位:%) 5
图4:科创公司债发行数量按主体类别分布(单位:%) 5
图5:城投类主体发行科创债数量按募集资金用途分布(单位:%) 8
图6:城投类主体发行科创债规模按募集资金用途分布(单位:%) 8
表1:由城投类主体发行的40只科创债基本条款汇总(单位:亿元;年;%) 5
表2:城投类主体发行的科创债基本信息按募集资金用途汇总 8
表3:长江产业投资集团基本面信息 10
表4:中山投资控股集团基本面信息 11
表5:山东铁路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基本面信息 12
表6:江苏交通控股基本面信息 13
表7:四川发展(控股)基本面信息 13
表8:广东南海控股集团基本面信息 14
表9:昆山创业控股集团基本面信息 15
表10: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基本面信息 16
表11:江西省交通投资集团基本面信息 17
表12:珠海市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基本面信息 17
表13:杭州市水务集团基本面信息 18
表14:青岛水务集团基本面信息 19
表15:宁波前湾产业集团基本面信息 20
表16:成都产业投资集团基本面信息 20
表17:14家近期发行科创债的城投平台基本信息汇总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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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5年4月16日发布的报告《债券“科技板”启航:一文读懂科创类债券的前世今生》中,我们曾对我国存量科创债的发行主体结构予以剖析,并且发现当前科创债发行主体性质仍以央国企为主,存续余额占比超90%,且地方国企占比略高于央企。基于此发现,本报告将进一步深入探究科创债市场发行主体中,城投类企业的参与度较产业类主体相比如何,以及从已发行科创债的城投主体中总结可发行科创债的平台共性,以期为融资渠道受限的城投板块提供债市融资新思路。
产业类主体在科创债市场的参与度显著高于城投类主体
根据截至2025年4月30日的存量科创债数据,结合企业预警通口径截至2025年
4月30日的城投平台名单,剔除公告退平台和转为市场化经营的主体后,可以发现当前产业类主体占据我国科创债发行的主导地位,其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均远高于城投类主体,或主要系城投类主体主营业务与科技创新属性关联度不高以及城投类主体在化债政策执行过程中新增发债受限所致。具体而言,自2023年7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
“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以及2023年9月国务院发布“35号文”《关于金融支持融资平台债务风险化解的指导意见》以来,监管对于城投平台新增发债融资的态度持续收紧,若聚焦观察2023年10月至2025年4月末期间
发行的合计发行规模达1.8万亿元的1,805只科创债,可以发现其中城投类主体发行的
科创债数量仅为40只,占总发行数量比例仅2.22%,对应发行规模为469.60亿元,占总发行规模仅2.61%。
该发行主体属性分布意味着产业类主体系当前科创债市场的核心类别,在科创债的发行数量和规模上均呈现绝对优势,而相比之下城投类主体在科创债市场的参与度明显较低,一方面可能由于城投类主体的业务领域相对以公益性运营居多,市场化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