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工程材料现场管理制度.docx
文件大小:17.5 KB
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5-06-11
总字数:约1.86千字
文档摘要

工程材料现场管理制度

类别

项目

内容

材料

标识

进场及入库验收

物资采购工程师在向供应商订货时,应明确要求供应商提供的材料有发货单据、材质证明及合格证,对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等标识清楚。

物资采购工程师根据工程需要提出详细物资进场计划,由物资及设备部经理审核后发出。物资到货后,由采购人和保管人办理入库验收手续,保管人要认真做好进货验收记录,并对质量保证文件进行归档。

标识

使用

验收入库的物资均应分类码放,并贴上标签标明物资的名称、规格、型号等。

露天堆放的物资应按照类别、品种、规格分别堆放,并用标牌标注其名称、规格、型号等。金属材料的标牌应标出钢号或牌号、规格、生产厂等。

对时效性较强的水泥、外加剂、掺合料等物资要按照不同品种、标号、出厂进场的时间按区域分别堆放整齐,标牌明显,防止混用、错用。水泥标牌应标明生产厂家、水泥品种、标号、出厂日期等。

现场库房内及露天堆料场均应划出待验区及不合格区,并挂上标牌,防止未验收物资或不合格品在做出适当处置前投入使用。

物资从验收入库、发放到最终使用应具有唯一性标识,且标牌清晰,牢固耐久。

在多处存放、加工使用、分批发放及有退库物资等情况发生时,应做好标识的移植并作记录,确保物资在需要追回或进行检验时能够进行识别。

材料

验证

管理

办法

材料

验证

工作

内容

项目各专业施工单位的材料员应亲自进行物资验证工作。在物资的数量、质量验证过程中,对于有明确验证技术要求的,按要求进行验证。对于没有明确验证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采取抽查的方法,抽查的比例一般为5%-10%,抽查中发现不符合规范要求或有问题时应扩大抽查范围或全部重新检验:与供应商协作关系较稳定、证件齐全、包装完整者;包装严密、打开原包装容易损坏原材料质量或不易恢复外包装原状者;数量大而件数多、包装完整无疑者;以理论换算的材料其规格整齐划一者等。

验证

发现

问题

时的

处理

方法

入库或进场物资的外观质量有问题时,应单独堆放,作好标识并及时通知供应商或有关部门取样检验,进行处理。

对质量保证文件(如产品合格证等)不齐全者,应作待验物资处理,单独堆放保管,并作好标识,待其齐全后再进行验证。

当物资的规格、质量、包装等部分不符合要求时,先验证合格品,不合格品则单独堆放,妥善保管,不得动用,由具体采购人员和供应商联系后解决。

材料

复检

材料复验的取样必须有代表性,即所采样品能代表该批材料的质量;不同的材料应按不同的取样单位、取样数量、取样部位、取样方法进行;对重要构件和非匀质材料可酌情增加采样数量,尚无取样标准的材料,可按以上要求酌定办法。对须复验的材料,保管员/材料员要在见到复验报告后方能发料/使用。对经复验判定为不合格的材料,将其标为“不合格品”,另行堆放,其处理包括:向供应商退货,要求其履行有关合同义务;经设计部门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后让步接收或降级使用。

所有为本项目提供的材料,均需配套提供质量保证文件。应按工程规范的规定,要求供应商提供完整有效的质量保证文件,如质量保证证书,产品合格证,产品试验报告等。

材料质量保证文件应有足够的份数,份数可在材料供货合同中规定。

材料

贮存

管理

办法

材料验收制度,包括验收准备、核对凭证、入库检验、不合格品处理、对数量差等。

材料入库制度。仓库保管员对材料名称、材质、标记、规格、数量以及包装完整情况进行核查;做好材料小票的保管和签字工作;根据验收单登账、立卡、建立材料档案。

材料贮存制度。“四相符”,保证所保管材料的账、卡、物及质量保证文件相符;材料存放布局要合理,实行“四号定位”,即库号(区号)、架号(点号)、排)和位号定位;按材料种类分库(区)、按材质分架(点)、按规格品种分层(排)、分位,并做出明显标记;按照“五、十为伍”原则成堆、成方、成层、成行摆放;加强库存材料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材料出库制度。建立限额领料制度;材料员根据领料单登帐(在库存材料台帐上削减库存量),仓库保管员按批准的领料单核发材料;必要的标记移植应在材料发放的同时进行,以确保发出的及剩余的材料上有相应的质量标记。

材料退库制度。凡是工地节余的材料或较长时间不再使用的材料一般都应办理退库手续。对于办理退库的属于质量不合格的材料,如无质量标记、质量保证文件不齐全、已严重损坏者,经物资设备经理批准,均按不合格品处理。对于通过质量复检手段重新确认并证明是合格的,由物资管理工程师在复验报告上签字确认后,则按合格品处理,办理退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