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车防火安全技术措施
1发动机舱
1.1发动机舱应采取设置泄油孔等避免燃料、润滑油或其他易燃物积聚在发动机舱内的
预防措施。
1.2发动机舱或其他热源(如缓速器以及除热水循环加热装置外的其他采暖装置)与客
车其他部分之间应安装隔热材料。用于联接隔热材料的固定件、卡箍、垫圈等应采用防
火材料。
2燃油箱
2.1燃油箱应固定牢靠,其安装位置应使其在客车遭到前、后碰撞的事故中受到车身结
构的保护,同时,燃油箱的任何部位距客车前端应大于等于600mm,距客车后端应大
于等于300mm;发动机后置的Ⅲ级客车,其燃油箱的前端面应位于前轴中心线之后。
2.2燃油箱的任何部位均不应凸出于车身总宽。
2.3燃油箱的加注口应只能从车外使用,并不应设在加油时燃油可能滴溅到发动机或排
气系统的位置;对车长大于7m的客车,加注口与乘客门或应急门的距离,应大于等
于500mm(对汽油箱)或250mm(对柴油箱)。车长大于6m的客车的燃油箱的加注
口和通气口应距排气管的任一部位300mm以上。
2.4如果燃油加注口位于客车侧面,加注口盖关闭时,不应凸出于邻近的车身表面。
2.5加注口盖应不能意外开启。
3燃油供给系统
3.1燃油供给系统不应设置在驾驶区或乘客区内。
3.2燃油供给系统的油管和其他部件应布置合理,并可靠保护。
3.3车身结构或动力总成的扭转、弯曲及振动,不应使供油管路处于非正常受力状态。
3.4燃油供给系统的刚性零件与柔性管路组合时,应保证在客车的各种使用工况下均不
泄漏。
3.5燃油供给系统的任何部位一旦有燃油泄漏,应能顺利地流向地面,不应滴落到排气
系统或高压电器设备上。
4电气设备与导线
4.1导线应具有良好的绝缘性能。电气设备及导线应能耐受其环境温度和湿度,尤其能
耐受发动机舱内的温度和各种污染物可能带来的损害。客车发动机舱内和其他热源附近
的线束应采用耐温不低于125℃的阻燃导线;其他部位的线束应采用耐温不低于
100℃的阻燃导线。线束用波纹管应达到GB/T2408—2021的表2规定的V-0级。
4.2导线中的电流不应超过其极限工作方式和最高环境温度下的允许电流。
4.3每个电气设备的供电线路(起动机、点火线圈(强制点火)、火花塞、发动机停机
装置、充电线路和蓄电池地线除外)都应有熔断器或断路器。对于低耗电设备的供电线
路,如额定电流总和不超过熔断器或断路器的容量,可设置公共熔断器或公共断路器来
保护,但出现任一供电线路短路时,应能有效切断线路。车长大于等于6m的客车,
应设置能切断蓄电池和其余电路连接(自动灭火装置、自动破玻器、应急照明系统、报
警与监控系统除外)的手动机械断电开关。
4.4导线应妥善防护,安全地固定在不会被划伤、磨损、腐蚀或摩擦发热的位置,无专
门的绝缘和保护的导线不应与燃油管线或排气系统接触或承受过高温度。
4.5当车内有电压超过100V(均方根值)的线路时,应在该线路的火线上装设手动断
路开关,以便能将这些线路从主电源上断开,但不能断开车外强制照明的线路。该开关
应位于车内驾驶员方便接触的位置,并与总电源的火线连接。本规定不适用于高压点火
线路或车上设备单元的内部电路。
5蓄电池
5.1所有蓄电池应安装牢固且易于接近。
5.2蓄电池舱应与乘客区、驾驶区、行李区隔开,并与车外通风。
5.3蓄电池接线柱应良好保护,无短路危险。
6阻燃防火材料
6.1排气系统、高压电气设备及其他明显的热源周围100mm内的材料应能承受可能遇
到的高温,否则应将其有效屏蔽,防止油脂或其他可燃材料与其接触。
6.2车身内饰材料的阻燃性能按GB38262规定执行。
7火情监测
7.1客车应装备能监测分隔舱的高温或烟雾的报警系统。
7.2如果发动机舱位于驾驶区后面,应配置温度报警系统,当发动机舱内及其他装有燃
气/燃油加热器的舱内出现温度过高时发出警报。监测区域应包括可能与发生泄漏的可
燃流体(包括液体或气体)接触且工作温度(包括失效时温度)高于该流体燃点的部件。
7.3上述所规定的报警系统应在驾驶区给驾驶员提供声或光报警信号。
7.4一旦发动机启动,报警系统都应处于工作状态,直到操作发动机停止装置为止。在
点火开关关闭或车辆主控制开关关闭后,它们可保持工作状态或关闭。
7.5当燃气/燃油加热器运行时,报警系统应保持运行。
7.6对于I、Ⅱ、Ⅲ和B级车辆,如果其发动机在驾驶员舱后面,当报警系统启动时:
a)如果安装了4.5.1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