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浙江金华市金东区编外工作人员招聘61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老子》曰:“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表明:
A.质变是量变的前提和必要准备
B.质变由量变引起,优于量变
C.质变和量变相互渗透,相互作用
D.事物的变化发展始于量变,量变达到一定程度必然引起质变
【答案】:D
【解析】“合抱之木,生于毫末”等句强调事物变化始于细微量变。这体现事物发展从量变开始,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必然引发质变,故应选表达此含义的选项。
2、李某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持水果刀胁迫一家金店店主许某交出店内所有黄金首饰,且在胁迫过程中持刀伤害许某。李某的行为构成了()。
A.抢夺罪
B.抢劫罪
C.敲诈勒索罪
D.故意伤害罪
【答案】:B
【解析】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题干中李某是持水果刀胁迫店主交出黄金首饰,并非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所以不构成抢夺罪。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李某持水果刀胁迫金店店主许某交出店内所有黄金首饰,且在胁迫过程中持刀伤害许某,符合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方法强行劫取财物的构成要件,构成抢劫罪。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与抢劫罪不同的是,敲诈勒索罪的威胁行为仅使被害人产生畏惧心理,并交出公私财物为限,被害人尚有相当程度的意志自由,还有延缓交付财物的余地;而抢劫罪的暴力、胁迫行为则是使被害人的人身完全处于行为人控制之下,没有延缓交付财物的余地。本题中李某的行为更符合抢劫罪当场使用暴力、胁迫劫取财物的特征,而非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李某在实施抢劫行为过程中持刀伤害许某,伤害行为是其抢劫手段的一部分,属于抢劫罪中的暴力行为,不单独构成故意伤害罪,应按抢劫罪一罪论处。综上,李某的行为构成抢劫罪。
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美容行业监管服务工作,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我市医疗美容产业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上述公文的开头方式为()。
A.根据式
B.目的式
C.原因式
D.时间式
【答案】:B
【解析】公文开头表明“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美容行业监管服务工作,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我市医疗美容产业高质量发展”,这里强调的是发文想要达成的目的。根据式开头通常会引用上级指示、法规等依据;原因式开头一般阐述事情发生的原因;时间式开头会以时间为切入点。所以此公文的开头方式是目的式。
4、下列关于干部任免通知,说法错误的是()。
A.通知中既有对干部职务进行任命,又有对干部职务进行免除
B.干部任免不宜采用以姓氏笔画为顺序进行排列
C.一般先写任命的职务,再写免去的职务
D.结束语直接采用通知的惯用结束语“特此通知”即可
【答案】:A
【解析】干部任免通知中,通常既会包含对干部职务的任命,也会有对干部职务的免除,这是常见的内容形式。干部任免一般不适合以姓氏笔画为顺序排列,因为这样可能缺乏一定的逻辑和针对性,通常会按照职务重要性、任职先后等更合理的方式排序。在书写上,一般是先写任命的职务,再写免去的职务,这样逻辑清晰,便于理解。而通知的结束语直接采用惯用结束语“特此通知”是符合规范的做法。所以不存在错误的说法,这道题可能有误。
5、下列各句中,语意明确的一句是()。
A.他背着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偷偷地把这笔钱分别存入了两家银行
B.这次考试不难,但由于他准备得不够充分,差点儿就没及格
C.祁爱群看见组织部新来的援藏干部很高兴,于是两人亲切地交谈起来
D.因患病住院,83岁高龄的黄昆和正在美国的姚明没能到场领奖
【答案】:B
【解析】第一个选项错误,其存在歧义,可以理解为“他背着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两个人,自己偷偷地把这笔钱存入银行”;也可以理解为“他背着总经理,自己和副总经理偷偷地把这笔钱存入银行”。第三个选项错误,存在歧义,可以理解为“祁爱群很高兴”,也可以理解为“援藏干部很高兴”。第四个选项错误,存在歧义,可以理解为“黄昆”,也可理解为“患病住院”的是“黄昆和姚明”。因此答案是第二个选项。
6、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管理职能的是:
A.执行国家意志
B.弥补市场缺陷
C.促进社会公平
D.行使司法权力
【答案】:D
【解析】行政管理职能是政府依法对国家社会事务进行管理时应承担的职责和所具有的功能。执行国家意志是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体现,政府通过一系列行政活动将国家的意志转化为实际行动;弥补市场缺陷也是行政管理的重要职能,市场机制存在一些固有缺陷,如外部性、公共物品供给不足等,需要政府进行干预和调控;促进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