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教案
课次
4
授课课时
2
授课教师
于威
授课对象
大二:市销、国贸
大一:物流、报关
课题名称
商品检验
教学目标
通过本次课课程学习能够掌握商品检验的内容与依据;了解商品检验的方法、我国商品标准的分级,具备对常见商品进行初步检验的能力。
重点难点
商品检验的内容与依据
我国标准的分级
教具
多媒体
耗材
网络资源
教学场地
多媒体教室
教学内容
一、导入
复习:商品质量、有形商品质量基本要求、服务商品质量基本要求
案例导入
商品检验不符合合同规定引发的赔偿
我国某省进出口公司于2009年11月9日与澳大利亚某公司签订一份由我方公司出口化工产品的合同。
合同规定的品质规格是,TiO2含量最低为98%,重量17.59公吨,价格为CIF悉尼每公吨1130美元,总价款为19775美元,信用证方式付款,装运期为2009年12月31日之前,检验条款规定:“商品的品质、数量、重量以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证书为最后依据”。我方收到信用证后,按要求出运货物并提交了单据,其中商检证由我国某省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出具,检验结果为TiO2含量为98.53%,其他各项也符合规定。
2010年3月,澳方公司来电反映我方所交货物质量有问题,并提出索赔,5月2日,澳方公司再次提出索赔,并将澳大利亚商检部门SGS出具的抽样与化验报告副本传真给我方。SGS检验报告称根据抽样调查,货物颜色有点发黄,有可见的杂质,TiO2的含量是92.95%。
2010年6月我方公司对澳方公司的索赔作了答复,指出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我方有合同规定的商检机构出具的商检证书。但澳方认为,我方货物未能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理由是:
1.经用户和SGS的化验,证明货物与合同规定“完全不符”。
2.出口商出具的检验证书不是合同规定的商检机构出具的,并且检验结果与实际所交货物不符。
后来,本案经我国驻悉尼领事馆商务室及贸促会驻澳代表处从中协调,由我方公司向澳方赔偿相当一部分损失后结案。
思考:商品检验的内容有哪些?
商品检验方有那些?
二、新课
(一)商品检验的内涵
商品检验是指商品的供货方、购货方或第三方在一定条件下,借助某种手段和方法,按照合同标准或国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惯例,对商品的质量、规格、重量以及包装等方面进行检查,并作出合格与否或通过检验与否的判定,或为维护买卖双方的合法权益,避免或解决各种风险损失和责任划分争议,便于商品交接结算而出具各种有关证书的业务活动。
1.商品检验的分类
根据商品检验的目的分类,可以分为第一方、第二方和第三方检验
根据商品内、外销情况,分为内贸商品检验和外贸商品检验
根据被检验商品有无破坏可以分为破坏性检验和非破坏性检验
根据检验商品的数量分为全数检验、抽样检验
2.商品检验的内容
商品检验的范围很大,大体上包括外质检验与内质检验两个方面。外质检验主要通过感官对商品的外形、结构、花样、色泽、气味、触感、疵点、表面加工质量、表面缺陷、商品包装标签和标签内容等的检验。内质检验主要通过物理、化学、生物学等方法对商品有效成分的种类含量、有害物质的限量、产品的化学成分、物理性能、机械性能、工艺质量、使用效果等的检验。
(二)商品检验的依据
1.商品标准
商品标准是指为保证商品能满足人们的需求或需要,对商品的结构、成分、规格、质量、等级、检验、包装、储存、运输、使用以及生产技术等方面所做出的技术规定。
我国商品标准的按表达形式可划分为文件标准和实物标准。
我国商品标准的分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地方标准
2.其它相关法律规范
进出口商品检验的依据:检验检疫商品目录、依据法律、法规和标准实施检验
内贸商品检验的依据:质量标准、统检细则、检验规则、购销合同
(三)商品检验的方法
1.感官检验法
感官鉴定法是鉴定者利用眼,鼻、口、耳、手等感觉器官,通过眼看、鼻闻、口尝、耳听、手触,对商品的外形、色泽、气味、透明度、滋味、硬度、弹性,声音等感官指标以及包装的结构和装潢等的审查,判断商品品质优次和包装是否符合要求的鉴定方法。
感官检验法在商品流通领域中使用比较广泛,其优点是:不需要复杂精密仪器、简便易行、快速灵活、成本低、可以依赖实践经验进行判断;缺点是准确度低,检验项目受感官能力限制,只能得出初步判断,需要进一步检验。
2.理化检验法
化学检验法是利用化学原理与方法,应用试剂与仪器对商品的化学成分及其含量进行测定,进而判断商品品质是否合格的检验方法。主要检验商品品质的优次、食品的卫生质量、商品是否变质、商品的真伪判别。
物理检验法是在一定的实验环境条件下,利用各种仪器、器具作手段,运用物理的方法来测定商品质量指标的方法。包括度量检验法、光学检验法、热学检验法、机械检验法、力学检验法、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