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二手房使用权买卖合同4篇
篇1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二手房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该二手房位于县城,具体位置为。房屋结构为,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已将该房屋的所有权证书交付给乙方,并保证该证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房屋使用权转让
1.甲方将其二手房的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该房屋的使用权、收益权、出租权等权利。
2.甲方应当保证该房屋的使用权无其他争议,不存在其他抵押、查封等限制情况。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
3.乙方在使用该房屋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同时,乙方应当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损坏。
三、价款及支付方式
1.该二手房使用权转让的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支付完毕。
2.乙方在支付价款时,可以选择以下方式:
一次性支付。
分期付款。
银行转账等其他合法方式。具体支付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3.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价款后,应当向乙方出具合法的收据。
四、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不得随意解除或变更合同内容。如甲方违约,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也应当遵守合同约定,不得随意解除或变更合同内容。如乙方违约,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甲方和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解决争议或纠纷,均不影响双方继续履行本合同的其他条款。
五、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和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或补充合同内容的,应当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书面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形时,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相关事宜。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或解释。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甲方和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共道德准则。如有违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年。期满后如需续签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签订新的书面协议。书面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进行公证的,双方应按规定办理公证手续并承担相应的公证费用。公证后的合同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
篇2
甲方(卖方):
联系电话:
位置:
乙方(买方):
联系电话:
位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乙方购买甲方县城二手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位于县城,房屋面积为XX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甲方保证该房屋是合法的,具有完全的产权,无任何纠纷和抵押。
二、房屋买卖价格及支付方式
1.房屋买卖价格为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整)。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XX个工作日内将全款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2.甲方在收到全款后XX个工作日内,应将该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交付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三、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
1.甲方应在收到全款后XX个工作日内,将房屋交付给乙方,并保证房屋的完好和可居住性。
2.在房屋交付后XX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产权登记完成后,该房屋的产权归乙方所有。
四、违约责任
1.如果甲方在收到全款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交付房屋,或者未能协助乙方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应返还乙方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乙方的所有损失。
2.如果乙方在合同签订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全款,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元(大写:XX元整)给甲方,并赔偿甲方的所有损失。
五、其他约定
1.该房屋交付后的一切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在交付房屋前已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