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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报告表
第二部分:声环境影响专题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2、项目路线走向、敏感点及监测布点图
3、环境功能区划图
4、项目与大运河(杭州段)保护规划关系
5、项目与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规划的关系
6、噪声影响预测图
附件:1、项目立项批复
2、规划选址意见
3、土地预审意见
4、监测报告
5、专家意见修改说明
附表:建设项目基础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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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丽水路(三里洋路-金昌路)道路工程
建设单位
杭州市运河综合保护开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
联系人
通讯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天城路85号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政编码
310017
建设地点
杭州市拱墅区
立项审批部门
杭州市发改委
批准文号
杭发改函〔2017〕77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E4813市政道路工程建筑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2934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884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79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9%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19年
杭州市运河新城位于拱墅区,东至拱康路、南至石祥路、西至巨州路和京杭运河、北至拱墅区和余杭区界线,用地面积为12934m2。近年来,随着运河新城整体开发建设的推进,控规单元内的配套设施建设也日益完善,本项目是运河新城范围内的道路项目,建设完成后有助于区块内基础设施条件的提升。
丽水路位于杭州市拱墅区运河新城,根据规划,道路沿线地块即将开发建设。因此需要对丽水路按城市次干路的标准进行建设,为沿线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基础配套设施。
本次实施的道路为丽水路。工程范围为:北起三里洋路,南至金昌路,全长374m,标准段宽度36m,为城市次干路等级。道路范围内同步埋设市政配套管线。
丽水路(三里洋路-金昌路)是运河新城三里洋路与金昌路之间一条36米宽的次干路,本道路建设将完善运河新城内部交通网,大大改善局部区域的交通条件,并与其他主次干路进行有效连接,从而方便附近居民出行,为该区块的企业、居民提供便利的内部交通条件和对外交通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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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6.1);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10);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9);
(7)《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2017.11.4;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环境保护部,2017.7;
(1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6.2;
(11)《关于加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城乡声环境质量的指导意见》,环发[2010]144号,2010.12.15;
(12)《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2012年10月1日施行。
2、地方法规、文件
(1)《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7);
(2)《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3年修订);
(3)《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保护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8号,2014修订;
(4)《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2010.4.1;
(5)《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2006年1月1日施行,2014年修订;
(5)《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2004]第206号,2004.7;
(6)《杭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14年4月1日起施行;
(7)《杭州市工程渣土管理实施办法》,2016年4月19日施行;
(8)《杭州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杭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63号),2000.12.29,2011.10.05杭州市政府令[2010]第262号修改;
(9)《杭州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杭州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1号,2017年4月7日
(14)《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2014.5。
相关规划
(1)《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2016年修订),杭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杭州市城市综合交通规划(2007-2020)》(2016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