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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 第1部分:测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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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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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国家标准《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第1部分:测

震》(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国家标准《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第1部分:测震》(国家标准计划编

号T-419)是国家标准委2023年12月下达的国家标准修订项目(国

标委发〔2023〕63号)。该标准由中国地震局提出,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SAC/TC225)归口管理,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研究所牵头起草,中国地震局预

测研究所、福建省地震局等单位共同起草。标准主要起草人包括房立华、王长在

等。

(二)修订背景

地震学是一门以观测为主的学科,学科的发展需要高精度的观测数据。地震

监测、地震预报以及震后救援部分技术为防震减灾提供技术支撑,同样也需要获

得的地震数据精确可靠。地震仪器属于高精度和高灵敏度观测仪器,能够观测到

仪器周围环境微小变化。因此,需要给出地震台站观测环境的具体技术要求。

2008年国家颁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其中第二十三条规

定,国家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毁

损、拆除或者擅自移动地震监测设施。《地震监测管理条例》中第二十五条规定,

国家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地震监测设施所在地的市、县人民

政府应当加强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

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义务,对危害、破坏地震监测设施和地

震观测环境的行为有权举报。

《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第1部分:测震》标准对于保护已建成的地震

台站周边环境、新建地震台站选址以及城市建规划避让地震台站提供了技术要求;

可以保护地震观测资源,避免新建地震台站或城市建设过程中由于不符合《地震

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第1部分:测震》的要求而造成的资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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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第1部分:测震》标准通过对中国大陆现有数

字地震台站实际观测数据统计计算和分析得到中国大陆不同地区背景地噪声,并

由此提出中国大陆背景地噪声分区和地震台站测震环境地噪声等级划分,根据各

类地震仪特性和用途对背景地噪声各分区提出地震台站测震环境地噪声要求;通

过实际野外观测实验、数据对比分析、国际和国内同类工作的实验和观测结果得

到铁路、公路、机场、重型机械厂和火力发电厂、矿山和采石厂、水库和湖泊、

海洋、输油管线、江河和瀑布、高大建筑物、低建筑物和高大树木以及高围栏和

低树木等与地震台站地震计安放位置之间的最小距离。

GB/T1953.1—2004《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第1部分:测震台》于2004

年6月21日发布,2004年9月1日实施,已使用近20年。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

会迅猛发展,民众对于地震安全性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然而,伴随而至的新型

干扰源,如风电设备,使得地震台站观测环境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为了更好地保

护地震台站观测环境,以及更科学地指导台站选址工作。因此,亟待通过修订

《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第1部分:测震台》,进一步明确地震台站观测噪

声的分析方法、容许范围以及为城市建规划避让地震台站提供技术方案;同时,

通过该标准的修订,还将能够有力保护地震观测资源,避免新建地震台站或在城

市建设过程中由于不符合标准要求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

(三)主要工作过程

(1)预研阶段(2023年5月-10月)

深入分析已原标准GB/T1953.1—2004《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第1部

分:测震》的实施情况,重点剖析原标准在技术指标、评估方法、关键定义等方

面存在的问题,形成了标准修订思路和方案,组织起草组成员起草标准草案、预

研报告等相关材料,申请标准修订工作。

(2)计划下达(2023年12月)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2月正式下达修订计划,中国地震局地球

物理研究所作为牵头起草单位。

(3)标准起草阶段(2024年1月-2025年4月)

起草组按照任务分工组织标准起草工作,开展研究方法、技术指标和适用性

的深入调研分析,对修订方案与内容的可行性分析和可行性评价等关键内容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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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形成标准草案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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