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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资质单位评价规范》编制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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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11
总字数:约5.13千字
文档摘要

1目的意义及任务来源

1.1目的意义

2019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

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在

全国全面启动。2020年12月,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多

测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在工程建设项目行政审批所需的测绘中介服务

领域全面推行“多测合一”改革,以“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为目标,

实现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费用、提质量、提效率、提服务的改革成效。

《指导意见》充分贯彻落实了国家和省有关“放管服”改革精神和优化营商环境

要求,结合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环节,合理整合各项测绘业务,在统一标准、

成果共享的基础上,给予行政相对人和测绘中介服务机构更加公平、有序、开放、

自主的市场环境。承担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的测绘服务机构数量众多,省内、省

外的都有,各家测绘机构在资质等级、业务范围、专业人员、技术力量、装备设

施、管理水平等方面参差不齐。为加强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监管,维护公平公开公

正竞争的市场秩序,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

测绘资质单位评价规范的编制工作,规定测绘资质单位的评价原则、内容、方法、

流程、结果及应用,形成一套评价从事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业务单位的指

标体系和管理标准,方便建设单位选择测绘机构开展测绘服务活动,为优化营商

环境提供科学助力和有效支撑。

1.2任务来源

2023年8月发布的《省市场监管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江苏省地方标准项目

计划的通知》(苏市监标〔2023〕173号),由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申

1

请的《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资质单位评价规范》被列入2023年度江

苏省地方标准项目计划。2024年1月,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公开招标

采购,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标承担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

合一”测绘资质单位评价规范编制工作。该规范由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提出并组织

实施,由江苏省自然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管理。

2主要工作过程

2.1成立起草小组

2024年2月,为推进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测绘资质单位评价规

范制定,成立由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起草人单位,联合江

苏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省内位多家单位参与

联合起草小组,负责标准的调研、起草、讨论和意见征求。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

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要起草单位,选派具有丰富的国标、地标编制经验的高级

职称以上资格的专业化标准编写人员,成立编制小组,承担规范起草工作。具体

起草单位及参编人员分工情况见表1。

表1起草单位及参编人员职责分工表

起草单位参编人员职责分工

张进民

邵建

江苏省自然资源厅项目总协调、负责技术支持

汤滢

华心然

卢忠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总牵头,负责项目策划协调

张彭

江苏省测绘地理信息行业协会参与起草、意见征求

江苏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陆玉祥参与起草、意见征求

陈年青

魏勇

南京市测绘勘察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