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式金属梯及平台安全要
求第1部分:直梯》
(征求意见稿)
编制说明
标准编制工作组
二〇二五年五月
一、工作简况
(一)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下达政务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管理要求
等1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及相关标准外文版计划的通知》(国标委发
〔2024〕52号)要求,2024年12月1日下达《固定式金属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
1部分:直梯》强制性国家标准计划,计划编号Q-450,本项目是对《固
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第1部分:钢直梯》(GB4053.1—2009)进行修订,
周期12个月。本标准由应急管理部提出并归口,应急管理部委托全国安全生产标
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88负责组织起草和技术审查工作。
(二)起草单位及人员
标准牵头起草单位为吉林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参与编制单位有中机研标准
技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
公司、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寰球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石
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岚图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中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机械
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中车长春轨道客车股份有限公司、特斯拉(上
海)有限公司、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盐城市斯壮格安全设备有限公司、浙江奥
鹏工贸有限公司、乐清市华东安全防护器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蜀兴优创安全科技
有限公司、沈阳永攀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天津市金锚家居用品有限公司、青岛隆地
高空防护科技有限公司。
(三)起草过程
1.组建标准起草组及编制起草组讨论稿阶段
2024年12月24日,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委会牵头组织,在广东省佛山市召开
了标准修订工作启动会,正式成立了标准起草小组。起草小组由吉林省安全科学
技术研究院、中机研标准技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
院、中冶京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中石油吉林化工工程有限公司、中国寰球工程
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岚图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中
国汽车工业工程有限公司、机械工业第九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等二十多家单
位组成。
12月24日至25日,与会专家针对标准讨论稿开展了详细的研讨,重点讨论
技术指标的合理性、安全要求的充分性以及标准的实施影响等方面内容,明确了
起草组各成员的分工,并确定了下一步的修改内容。
2025年1月至3月,标准起草组继续对标准进行修改,通过内部多次沟通、
讨论,重点针对标准中要求的荷载值的确定、护笼及防坠器的设置要求、直梯的
结构要求等进行充分的论证,进一步对该标准进行修改完善。
2.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
2025年3月16日至18日,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了标准修订工作研讨会;起
草组总结项目进展情况,对收集的意见进行分析,对标准中的主要技术指标逐一
进行核对、讨论。会上各单位再次重点针对直梯的荷载进行了详细的研讨,通过
查阅国内外相关资料、借鉴各设计、制造及使用单位的相关设计、制造、使用中
发现的问题及积累的经验等,明确了荷载的详细要求;对直梯的结构、安全护
笼、防坠器的设置也逐条进行了讨论、论证,并对有关自闭门的设置要求达成一
致意见。通过讨论、修改,形成征求意见稿。
二、编制原则、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技术要求的依据(包括验证报告、统计数据
等)及理由
(一)编制原则
1.规范性
本标准按照《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GB/T1.1—2020)及《标准化工作指南》(GB/T20000)系列标准的要求进行起
草编写。
2.科学严谨性
本标准是针对固定式直梯提出的基本安全要求,是企业工作场所相应设施的
通用型、基础型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在各类工业企业中得到广泛应用,是企业安全
生产的重要保障;同时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标准技术内容努力做到科学严
谨、条理清晰、层次分明、可操作性强,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同时不低于
GB4053.1—2009的要求。
3.适用性
本标准编制过程中,在参考最新的ISO等标准的同时,广泛吸收和听取固定式
直梯的设计单位、生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