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深圳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
科目考试项目规则和评分标准
一、中长跑
(一)考试内容
800米跑(女)或1000米跑(男)。
(二)考试要求
1.考生穿运动鞋或钉鞋参加考试。
2.考生在起跑线后按口令准备,起跑姿势不限,听到发令讯
号后起跑。
3.跑到终点时,躯干(不包括头、颈和四肢)任何部位抵达
终点线即为完成考试。
4.考生有一次考试机会,考试当场报出成绩并予以登记。
(三)评判规则
关于起跑、途中跑等犯规情形的判罚,参照世界田径联合会
最新修订的《田径竞赛规则》并根据具体监考要求执行。
(四)场地器材
1.考试场地为400米标准塑胶田径场。
2.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计时设备,两套系统同步计时。
3.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发令设备。
二、200米游泳(不限泳姿)
(一)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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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游完200米全程。
(二)考试要求
1.考试时考生须穿着泳衣并佩戴泳帽,可选择佩戴泳镜,禁
止携带游泳辅助设备(如手蹼、脚蹼、泳圈等)参加考试。
2.考试不限泳姿,考生可用任何泳姿游完全程。
3.考生在泳池出发端水中出发,出发前保持身体触壁并处于
静止状态,听到“出发”信号后蹬离池壁开始游进。
4.在出发后和每次转身后的15米内,允许考生身体完全没
入水中。考生须在规定泳道游进,途中不得在池底行走,不得扒
扶池壁或水线。转身时身体任一部位必须触及池壁。
5.游至终点时,身体任一部位触及池壁即为完成考试。
6.从出发信号发出后开始计时,考生须在9分10秒内完成
考试,超出该时间,考试停止,不计成绩。
7.考生有一次考试机会,考试当场报出成绩并予以登记。
(三)评判规则
考试中出现以下五种犯规情况之一,成绩无效:
1.出发信号发出前抢先游进。
2.在出发后或转身后的15米之外,考生身体仍然完全没
入水中。
3.游进途中在池底行走。
4.游进和转身时扒扶池壁或水线。
5.越过水线或妨碍他人。
—2—
(四)场地器材
考试场地为室外或室内的50米标准游泳池或25米标准短池
游泳池,泳道之间用泳道线标记,配置符合国家技术质量标准的
电子计时系统、发令枪(电笛)。
三、4分钟跳绳
(一)考试内容
考生在四分钟内连续进行跳绳动作,计有效跳绳次数。
(二)考试要求
1.监考员发出“预备—开始”口令,计时开始至四分钟止。
2.单、双脚跳绳或双脚交替跳绳动作均可。
3.摇绳经过头、脚一次计为有效次数。
4.考生有一次考试机会,考试当场报出成绩并予以登记。
(三)评判规则
1.失误动作不计次数,但考试继续。
2.考试成绩通过跳绳测试仪计入。
(四)场地器材
1.考试在平整适宜地面上进行。
2.采用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跳绳测试仪。
3.计时工具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倒计时电动计时器。
四、100米跑
(一)考试内容
100米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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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试要求
1.考生穿运动鞋或钉鞋参加考试。
2.考生在起跑线后按口令准备,采用蹲踞式起跑姿势,听到
发令枪讯号后起跑。
3.跑到终点时,躯干(不包括头、颈和四肢)任何部位抵达
终点线即为完成考试。
4.考生有一次考试机会,考试当场报出成绩并予以登记。
(三)评判规则
关于起跑、途中跑等犯规情形的判罚,参照世界田径联合会
最新修订的《田径竞赛规则》并根据具体监考要求执行。
(四)场地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