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设备检修作业安全措施
1设备使用单位应组织检修实施单位对检修作业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确认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具备安全使用条件。
3检修使用的脚手架应符合GB55023等标准的要求,企业应检查确认合格并挂牌后
方可使用。
4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箅子板、盖板等应处于完好状态或已采取安全防护
措施。
5涉及腐蚀性及其他经皮肤接触毒性介质的检修现场紧急冲洗设施应完好。
6检修现场消防栓、消防炮等设施完好,消防水压力满足消防安全要求;必要时安排
消防车现场监护。
7检修现场应根据GB2894的规定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设置检修作业警戒区域;在
易燃易爆场所进行涉及动火作业、危险介质的设备设施打开的检修作业时,距离作业
点30m内的道路应设置明显的标志,限制车辆通行;使用高压水枪清洗设备、设备试
压作业、吊装作业、射线探伤作业以及高处作业的下方应划定警戒区域,必要时增设
监护人。
8检修现场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物理防护措施,设置警示
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
9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
10参与检修作业人员应使用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
配备相应的通信设备、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及其他必要的应急器材。
11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人员紧急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
12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现场要求的照明设施。
13检修作业中断60min(涉及特级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的检修作业中断30min)
及以上的,重新开始作业前应对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确认。
14安全交底
14.1设备检修作业人员进入作业现场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检修作业人员进行安全
交底;对非企业指派的监护人也应进行安全交底。
14.2安全交底的内容包括:
a)设备检修方案及检修工期安排;
b)设备涉及的介质、正常操作条件及作业环境;
c)设备的泄压、退料、吹扫、能量隔离等交出情况;
d)风险评估结果及风险管控措施;
e)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急救器材、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以及
应急响应措施、自救逃生方式、逃生通道和紧急集合点等。
14.3检修作业过程中检修实施单位和检修作业人员发生变更时,应对相关人员重新
进行安全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