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协议
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护职员人身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保障施工现场顺利进行,依据《中国劳动法》、《中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协议条例》等一系列标准规程,双方就本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分包基础情况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内容(范围):
2、工期:工程项目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双方应共同遵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一系列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严格实施建设部标准JGJ59—《建筑安全施工检验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程。
第三条甲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双方分包协议中约定由甲方提供安全防护设施,必需完整齐全,而且符合安全要求。
2、甲方对乙方施工安全负有监督、指导和检验责任。
3、甲方应联合乙方对乙方新进场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
4、甲方对乙方安排生产任务时,须有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办理交底双方签字手续。
5、甲方应联合乙方对作业人员进行常常性安全教育,确保从业人员含有必需安全生产知识。
6、甲方对乙方不合格机械设备有权勒令退场。在施工过程中发觉乙方有使用不合格机械设备时有权采取下发整改通知单、没收或经济处罚等方法。
7、甲方有权阻止乙方违章作业,对重大违章行为有权责令其停工整理;对于乙方违章行为,甲方有进行经济处罚权利。
8、甲方有权对安全素质差、不服从安全生产指挥施工人员采取经济处罚或限期退场权利。
9、甲方有权要求安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发生通常安全事故以上乙方限期退场,直至中止分包协议、追究其违约责任和对应法律责任。
第四条乙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要严格服从甲方相关安全生产指挥、严格实施甲方制订各项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接收甲方指导、监督、检验和教育。同时对检验出问题,应根据要求主动组织落实整改,直至达成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安全隐患整改,更不得无理取闹。
2、乙方应在施工前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立案登记证实和前三年因工伤亡事故统计企业安全资格证实资料。
3、乙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且工程项目应有甲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工程项目有乙方按甲方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包含项目经理,质量员,安全员,工长等编制;制订有针对性安全技术方法.乙方必需严格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施工。
4、乙方在施工时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不得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在组织施工生产时,必需先落实好安全技术方法,预防事故发生。
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乙方应立刻采取方法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预防事故扩大,并立刻汇报给甲方。
6、乙方应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7、乙方应明确本单位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同时配齐专职或兼职安全员(50人以上专职安全员最少1人,50人以下设兼职安全员最少1人),认真推行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8、乙方必需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培训,为特种作业人员办理上岗证,并将特种作业人员名单和上岗证复印件上交甲方。没有持证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9、乙方应依据工程特点,合理安排身体素质、技术水平、安全意识都符合要求人员上岗。严禁使用童工或患有建筑企业禁忌病人员参与施工生产。
10、乙方必需为施工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具,并监督、教育施工人员根据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11、乙方应认真组织职员学习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严格实施《武汉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实施手册》、省政227号令《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措施》、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国务院相关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国发【】23号),使职员熟知本工种、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针对本单位人员组成结构、人员施工流动情况,对其进行入场、转岗、换岗前安全教育,进行全员安全教育,并要有教育统计和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