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法:韩非的“法”为什么没有可行性?
欢迎来到《刘勃的国学课》。
昨天讲到,法家思想的关键词,一般认为是三个字:法、术、势。
三个字里,实际上“势”才是核心的核心,势就是权力,是君主的最核
心的资源。法和术,都是取得权力、巩固权力、运用权力的手段。
今天说说韩非对法的认识。说实话,韩非关于“法”的创见不多,所以
基本内容,前面都讲过了,今天就当复习。
法与君主
第一,韩非认为,法是君主意志的体现,法源自君主,也服务于君主。
《管子》里有一句话:制定法的是君主,维护法的是官员,被法治理的
是民众,君臣上下都按照法来行动,这就是所谓理想的统治(《管子·任
法》:“夫生法者君业,守法者臣也,治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皆从法,
此之谓大治。”)。这是法家的一般看法,法就是当今的君主制定的,
解释权也在当今君主手里。
按照儒家的看法,最重要的规范是礼,是古代圣王制定的,解释权在“君
子”,实际上也就是儒生士大夫手里。礼高于法,那君主就还是要受到
约束。
韩非看来,一个英明的君主统治的国家,他颁布的政令就是最尊贵的,
他制定的法律就是最合适的,“言无二贵,法不两适”,不要和我扯什
么礼或者别的有的没的,君主的法就是最尊贵也最合适的。这个主张,
实际上就是认为君主不用受约束了。
用法治理
第二,韩非认为,君主要用法治理,而不能靠人。
注意,法家说的法治,和现代社会说的法治,是两回事。
韩非认为所谓法治,是君主用法来治理;所谓人治,则是君主用人来治
理。
儒家主张君主应该信任道德和才能都很突出的贤人,充分给他放权,让
他去把自己负责的领域治理好。
韩非反对这么做,因为法才是君主利益的体现,人就不免有自己的利益。
给人自作主张的权力,他就并不是只为君主考虑。这个人越能干,潜在
的威胁就越大。君主最大的祸患就是相信别人,韩非主张,君主要时刻
牢记任何人都可能反手捅自己一刀,但法不会背叛君主,所以只有用法
治理才是最安全的。
但是,法毕竟还是要靠人来维持。所以韩非就提出,我们要重新定义“贤
者”,社会推崇的贤者,其实都是些徒有虚名对国君不利的家伙,我认
为,真正的贤者应该是这样的:
贤者之为人臣,北面委质,无有二心。朝廷不敢辞贱,军旅不敢辞难;
顺上之为,从主之法,虚心以待令,而无是非也。故有口不以私言,有
目不以私视,而上尽制之。为人臣者,譬之若手,上以修头,下以修足;
清暖寒热,不得不救;镆铘傅体,不敢弗搏。无私贤哲之臣,无私事能
之士。(《有度》)
大概意思是,贤者给人做臣子,面向北方把自己交给君主,忠心不二。
在朝廷上,给他安排卑贱的任务,他绝不敢推辞;在军队里,最危险的
战事,他绝不逃避。
君主要他怎么做,他就怎么做,遵守君主的法规,一心一意等待君主的
命令,而无个人的是非之见。
他有一张嘴,但不会表达私人意见;他有一双眼睛,但不会有自己观察
问题的角度,一切都在君主的掌控之中。
他像是君主的手。该摸头摸头,该抠脚抠脚,有个冷啊热的,都是手先
去试温度;对方的利刃劈过来,为了要害不受伤,那就用手去挡。
这才是好臣子。至于那些社会上推崇的高尚的道德,杰出的才华,是不
值得重视的。
韩非的理想当中,君主推行法令,官员都应该用这样的人,他们唯一知
道的事情,就是服从。韩非说,都用这样的人做官,国家就强了,所谓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书面点讲,当然就是官僚
系统不应该有自己的意志,他们的价值在于执行而不是决策。
法的目的
第三,韩非认为,用法治理国家的目的,就是把所有人都变成农民和战
士。
就像《商君书》早已经论证得很充分的那样,战国以来,君主的利益在
于耕战,那么法关注的焦点,当然也就是强化耕战。
读《韩非子》,可以感受到他特别焦虑的一个问题是,战国这个社会,
价值观出问题了。有很多应该被批判的人,却得到了社会推崇,而社会
所推崇的人,从君主的角度看,却是应该批判的。
《韩非子》很多篇文章,都反反复复说这件事。我就介绍一个《六反》
篇里的说法吧:
畏死远难,降北之民也,而世尊之曰“贵生之士”。学道立方,离法之
民也,而世尊之曰“文学之士”。游居厚养,牟食之民也,而世尊之曰
“有能之士”。语曲牟知,伪诈之民也。而世尊之曰“辩智之士”。行
剑攻杀,暴憿之民也,而世尊之曰“磏勇之士”。活贼匿奸,当死之民
也,而世尊之曰“任誉之士”。此六民者,世之所誉也。
害怕死亡,逃避危难,最容易投降败逃的人,世俗却称誉他们是“贵生
之士”,懂得珍惜生命的雅士。——庄子就属于的这类人,另外,儒家
的孔子、孟子,也有点这个意思,因为他们虽然鼓吹杀身成仁舍生取义,
但那是为了仁义可以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