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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缓刑与监外执行的区别山西警官职业93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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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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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山西警官职业学院
主讲教师—马丽
缓刑与监外执行的区别
缓刑与监外执行的区别主要在于以下5个方面:
适用对象不同。缓刑只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监外执行的被关押者可以是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者。
适用的条件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和不致再危害社会,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为基本条件。监外执行的适用,须以被关押者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以及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等法定特殊情况,不宜在监狱内执行的特殊情形为条件。
适用的方法不同。缓刑应当在判处刑罚的同时予以宣告,并应依法确定缓刑的考验期;而监外执行是在判决确定以后适用的一种变通执行刑罚的方法,在宣告判决时和刑罚执行过程中均可适用且不需要确定考验期。此外,适用监外执行的过程中一旦影响在监外执行的具体情况消失,即便罪犯在监外未再违反任何规定,只要刑期未满,仍应收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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