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财政法【学习目标】掌握财政法的基本原则;了解财政转移支付的特点;掌握预算权与预算体系;了解政府采购的法律特征;掌握国债的性质和法律特征。
第一节财政法概述一、财政及其宏观调控作用(一)财政的概念财政是指国家为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管理国家事务职能的需要,运用公权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的收入与分配,取得、使用和处分公共资源与资产行为的总称。国家依法实施财政行为的目的在于满足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和保证各级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其本质是公权力的实现。简言之,财政就是国家将社会财富“取之于民而用之于民”的过程。
(二)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关系财政,通常分为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无论是在单一制国家还是联邦制国家,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现代财政制度目标,明确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的匹配关系以及各级政府间的治理权责划分,是一国宪法、财政法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也是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一般来讲,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包括:1.收入划分关系2.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关系3.转移支付关系
(三)财政的宏观调控作用1.合理配置市场资源各国政府通过财政手段合理配置市场资源的法律内涵就是确保实现公共利益。2.公平调节收入和分配财政活动通过收入和分配两个环节安排社会支出与分配,调节社会财富分配(收入)。3.稳定宏观经济运行政府需通过财政行为影响宏观经济各要素,例如原材料价格、市场就业、利率汇率以及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等,引导、调整本国宏观经济走势,实现宏观调控作用。
二、财政法的基本范畴(一)财政法的概念财政法是调整财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具体来讲,财政法是规定一个国家财政制度的组成结构、确定本国财政运行基本原则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财政法的调整对象财政关系是指在财政收支划分、财政收支实施以及财政收支管理和监督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关系。
(三)财政法的立法体系1.财政收支划分与转移支付法财政收支划分与转移支付法是调整中央与地方政府、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之间在财政收支过程中形成的财政收支管理职权和职责关系,以及财政转移支付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预算法预算法是调整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财政预算的决算以及财政外资金的监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又称为公共采购法,是调整、规范政府进行各类商品和服务采购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称。4.国家公债法国家公债法(国债法)是调整国家在国债的发行、流通、转让、使用、偿还和管理等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财政法的基本原则(一)财政法定原则财政法定原则又称为财政法治原则,包括两层含义:首先,国家的财政权(包括财政收入权和财政支出权)的内容、范围等均须由宪法、法律进行规定,即财政权的内容法定;其次,国家独享财政权并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程序行使财政权,从事各项财政活动,即财政权的行使法定,具体表现为财政职权法定、财政收支程序法定、财政收支主体法定以及收支形式法定等。财政法定原则是现代国家文明行政的前提,也是确保国家财政权与国民财产权有效区别的前提,也是调节平衡二者关系的标尺。
(二)财政分权原则财政分权原则是指将国家财政权在中央和地方之间以及各部门之间进行有效分散和划分,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对政府财政权的限制,避免国家财政权对国民财产权的过分干预和影响。财政分权主要包括纵向财政分权和横向财政分权。纵向财政分权主要是指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划分相应财政权,并限定中央和地方各自行使财政权的具体范围;横向财政分权是指在同一级国家机关之间对财政权的划分。
(三)财政收支平衡原则财政收支平衡原则是指国家通过立法明确在财政年度内国家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之间的比率范围,并要求国家在依法从事财政收入和财政支出活动时保持这一比率关系处于法律允许的幅度之内。财政收支平衡原则不仅仅是一项经济原则,也是一项法律原则。若财政收支不平衡,则意味着国家财政危机的出现,并将影响政府履行管理国家职责的能力,因此,也有学者将财政收支平衡原则表述为财政安全原则。
四、财政法的实现机制财政法的实现机制就是指如何通过财政法律法规的制定、实施,以达到干预、调控宏观经济目的的具体过程和方法。(一)财政政策财政政策是指国家在财政收支和财政管理方面的行动方针以及各类具体措施的总和,是各国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根据政策目标的不同,财政政策可以分为扩张性财政政策、紧缩性财政政策和中性财政政策等三种。根据财政政策具体工具的不同,财政政策则有预算政策、购买支出政策、转移支付政策、税收政策以及国债政策等类型。
(二)财政立法财政立法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各国关于财政方面的法律法规本身;二是指一国立法机关和授权立法机关依照该国立法程序制定、修改以及废止相关财政法律法规的立法行为。通常所说的财政立法,主要是指第一种含义,即各国的财政法律法规。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