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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级别管辖92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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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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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级别管辖
01级别管辖概述02确定级别管辖的依据03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目录
1.1概念指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延迟符1.级别管辖概述
基层人民法院各县、市、自治县(旗)、市辖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海事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级别延迟符1.2我国人民法院的设置各地区、设区的市、自治州、盟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
案件的性质和复杂程度案件影响的大小诉讼标的的金额大小确定依据延迟符0103022.确定级别管辖的依据
3.1基层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延迟符3.各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01重大涉外案件3.2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涉外案件,包括争议标的额大的案件、案情复杂的案件,或者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民诉法解释第一条
010203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3.2中级人民法院
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民诉法解释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专利纠纷案件?海事海商案件?承认、执行外国法院的判决、裁定、仲裁裁决知识产权法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以及各经济特区的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
3.3高级人民法院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3.4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