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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地测副总工程师安全责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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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1 页
更新时间:2025-06-12
总字数:约小于1千字
文档摘要
地测副总工程师安全责任
协助总工程师具体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地质测量和防治水的技术工作。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和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规定》和相关技术规范,认真做好地质测量和防治水方面的安全工作。
组织开展矿井瓦斯地质工作,负责组织编制矿井瓦斯地质图。
掌握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及时准确地提供矿井水文地质资料。确定矿井开采界限和安全煤柱界限,及时提供回采、掘进区域的地质说明书。
掌握接近地质构造、水体、采空区、积水区、老窑、煤层和巷道贯通的施工进度,提前通知相关部门采取措施。
负责探放水的管理,编制探放水计划和安全措施,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监督执行情况。
及时安排对井下掘进巷道进度、采煤工作面推进度进行测量,及时填绘图纸,保证矿井有完整的地质资料。
经常深入生产现场,及时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贯彻执行下井带班制度,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参与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查明井田范围内的水、火、瓦斯等隐蔽致灾因素,并采取相应治理措施。
参与煤矿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应急救援演练。及时参与事故抢救,落实事故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