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文件名称:房地产开发经济法28课件.pptx
文件大小:38.09 MB
总页数:8 页
更新时间:2025-06-12
总字数:约小于1千字
文档摘要
房地产开发河北政法职业学院主讲人:范伟丽《经济法》
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1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房地产开发一、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条件设立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设立登记。符合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说明理由。
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领取营业执照后的30日内,应当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对备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核定资质等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的企业,不得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二、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程序(一)前期准备工作取得建设用地的使用权,领取土地使用权证书。具体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经批准立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施工阶段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
房地产开发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阶段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房地产企业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保修书,规划、环保、消防等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文件等。
总结房地产开发具体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备案阶段房地产企业设立房地产企业有法律上的诸多限制
延时符谢谢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