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交底工序或
工程名称
交底时间
参加对象
及人数
现场临时用电共人
交底人
交底地点
记录人
一、基本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列、规定。遵守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经过安全三级教育,经过考试合格者方能作业。
2.按相关规定,认真开展施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做好自身防护,经常检查安全防护,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工作时做到四不伤害,确保时时、处处注重安全。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做到自觉戴好安全帽,扣好下颚扣,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带并挂好带钩(高挂低用)。
4.作业面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操作中不乱抛物件,以免发生事故。
5.要做好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并督促其下属人员做好本人安全生产职责,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6.在每种新工序开工前要对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技术人员每天要对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7.制止违章作业,严肃安全纪律,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罚,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8.要保持作业面道路通畅,作业环境整洁;
9.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
二、交底内容:
1.作业人员必须是经过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考试合格,取得特种工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并持证上岗。(在有效期内);
2.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入场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作业;
3.电工作业时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作业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停电验电后挂停电检修标识牌再作业;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系紧下颚带,锁好带扣,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
5.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追逐打闹,禁止窜岗,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临电设备,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6.进入作业地点时,先检查、熟悉作业环境。若发现不安全因素、隐患,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立即处理整改,确认安全无误后再进行施工作业。对施工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及时要求有关部门处理解决。现场所有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等,严禁私自移动和拆除,如需暂时移动和拆除的须报经有关负责人审批后,在确保作业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拆移,并在工作完毕(包括中途休息)后立即复原;
7.努力学习专业安全技术知识,敬岗爱业,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树立为生产一线服务的思想,确保安全用电;
8.严格执行安全用电有关规定和规范标准,服从安全管理,做到自己不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和及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9.禁止带电操作,需要拉闸操作和维修时,须经项目部有关部门审批,作业时执行安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不得自行拆改用电设备设施和线路,严格按规范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要求执行;
10.每天对现场用电设备、设施、线路进行两次例行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停电检修并监护,同时报有关领导组织处理,所有设备、设施、线路要防护到位。设备设施要保持整洁有效。
接受交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