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交底工序或
工程名称
交底时间
参加对象
及人数
钢结构施工共人
交底人
交底地点
记录人
一、基本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列、规定。遵守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经过安全三级教育,经过考试合格者方能作业。
2.按相关规定,认真开展施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做好自身防护,经常检查安全防护,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工作时做到四不伤害,确保时时、处处注重安全。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做到自觉戴好安全帽,扣好下颚扣,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带并挂好带钩(高挂低用)。
4.作业面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操作中不乱抛物件,以免发生事故。
5.要做好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并督促其下属人员做好本人安全生产职责,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6.在每种新工序开工前要对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技术人员每天要对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7.制止违章作业,严肃安全纪律,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罚,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8.要保持作业面道路通畅,作业环境整洁;
9.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
二、交底内容:
1.施工人员应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作业技能,作业前进行安全交底教育,不适应高空作业的病症,不能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禁止进场作业,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佩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额带锁好带扣。登高(2m以上)作业时必须系挂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禁止穿拖鞋或塑料底鞋高空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2.电气焊作业,要持有操作证、用火证并清理周围易燃易爆物品,氧气、乙炔两瓶间距工作点距离应符合规范,焊机双线应到位,配备合格有效的消防器材,设专人看火。焊机拆装由专业电工完成,禁止操作与自己无关的机械设备;
3.禁止带电操作,线路禁止带负荷接断电;
4.登高作业必须佩戴工具袋,穿防滑鞋,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不得随意放在钢梁上或易失落的地方,如有手操工具(如手锤、扳手、撬棍等)须穿上安全绳,防止失落伤人;
5.现场作业人员禁止吸烟、追逐打闹。特种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6.非专职人员不得从事电工作业,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敷设,并做好绝缘措施,严防刮、砸、碰线缆;
7.吊索具在使用前必须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禁止使用;
8.吊装作业由专职信号工指挥,超高吊装要有清晰可视的旗语或笛声及对讲机指挥,在视线盲区要设两人指挥起重作业;
9.吊物在起吊离地0.3m时检查索具,确定安全后方可起吊,并严禁起重机超负荷作业;
10.构件起吊时,构件上严禁站人或放零散未装容器的构件;
11.在构件下方和起重大臂扭转区内,不得有人员停留走动;
12.在构件就位时应拉住缆绳,协助就位,此时人员应站在构件两侧;
13.构件就位后,应采用安装焊柱或焊接方式固定,不可采用临时码放,搁置的方式,防止高空坠落及意外,必须在就位后立刻焊接牢固;
14.钢结构作业使用电器设备,要作到人走机停拉闸断电,方能不留隐患。
接受交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