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交底工序或
工程名称
交底时间
参加对象
及人数
外墙抹灰共人
交底人
交底地点
记录人
一、基本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列、规定。遵守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经过安全三级教育,经过考试合格者方能作业。
2.按相关规定,认真开展施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做好自身防护,经常检查安全防护,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工作时做到四不伤害,确保时时、处处注重安全。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做到自觉戴好安全帽,扣好下颚扣,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带并挂好带钩(高挂低用)。
4.作业面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操作中不乱抛物件,以免发生事故。
5.要做好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并督促其下属人员做好本人安全生产职责,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6.在每种新工序开工前要对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技术人员每天要对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7.制止违章作业,严肃安全纪律,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罚,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8.要保持作业面道路通畅,作业环境整洁;
9.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
二、交底内容:
1.作业人员入场前必须经入场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的安全帽,系好下额带,锁好带口;严禁赤背,穿拖鞋;
3.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吸烟,禁止在施工现场追逐打闹;
4.登高(2米以上)作业时必须系合格的安全带,系挂牢固,高挂低用,应穿防滑鞋,应把手头工具放在工具袋内;
5.外墙抹灰用的脚手架搭设应符合安全规定,并经安全部门验收合格,脚手板不得有探头板和飞跳板。施工时不得出现立体交叉作业;
6.夜间或在光线不远的地方施工时,移动照明应使用36伏低压电源;2米以上高度不得进行夜间抹灰作业;
8.采用垂直运输设备上料时,严禁超载,运料小车的车把严禁伸出笼外,小车应加车挡,各楼层防护门应随时关闭;
9.清理施工垃圾时,不得从脚手架上往下抛掷;
10.六级以上强风,大雨大雾天气应停止室外高处作业。
接受交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