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交底工序或
工程名称
交底时间
参加对象
及人数
防水共人
交底人
交底地点
记录人
一、基本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和消防工作的各类法规、条列、规定。遵守项目部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及要求。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经过安全三级教育,经过考试合格者方能作业。
2.按相关规定,认真开展施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做好自身防护,经常检查安全防护,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工作时做到四不伤害,确保时时、处处注重安全。
3.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做到自觉戴好安全帽,扣好下颚扣,2米以上高空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带并挂好带钩(高挂低用)。
4.作业面管理人员要坚守岗位,操作中不乱抛物件,以免发生事故。
5.要做好自己的安全生产职责并督促其下属人员做好本人安全生产职责,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6.在每种新工序开工前要对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现场技术人员每天要对工人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
7.制止违章作业,严肃安全纪律,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和处罚,当安全与生产发生冲突时,有权制止冒险作业。
8.要保持作业面道路通畅,作业环境整洁;
9.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
二、防水
1.防水作业人员通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防水卷材、辅助材料及燃料,应按规定分别存放并保持安全距离,设专人管理,发放应坚持领料登记制度。其中防水卷材应立放,汽油桶、燃气瓶必须分别入专用库存放;
3.材料堆放处、库房、防水作业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
4.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穿戴防护用品(口罩、工作服、工作鞋、手套、安全帽等),按规程操作,不得违章;
5.防水作业区必须保持通风良好;
6.施工人员在基坑中休息时需远离防水保护墙,不得在防护墙上行走;7.出入基坑必须走规定的坡道爬梯,室内和容器内做防水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
8.高处作业必须有安全可靠的脚手架,并满铺脚手板绑扎牢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9.施工用火必须取得现场用火动火证;
10.火焰加热器必须专人操作,严禁使用碘钨灯。定时保养,禁止带故障使用。在加油、更换气瓶时必须关火,禁止在防水层上操作,喷头点火时不得正面对人并远离油桶、气瓶、防水材料及其他易燃易爆材料;
接受交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