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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钢筋集中加工场建设标准.doc
文件大小:7.73 MB
总页数:19 页
更新时间:2025-06-12
总字数:约4.38千字
文档摘要

钢筋(件)集中加工场建设标准

一、基本要求

1.钢筋(件)集中场地必须坚持先批后建的原则,未经批准不得施工。

2.项目部(铁路工区)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计划和物资部门现场实地调查,结合工程实际共同编制钢筋(件)集中场地施工方案和预算,经项目经理审核后上报工程公司(集团直管项目部)工程管理部门审核,工程公司(集团直管项目部)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3.钢筋(件)集中场地的建设要遵循“统筹规划、永临结合、达标从简、经济合理”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为正式工程提供便利,同时要避免超标多建造成浪费,并最大程度地节约用地。

4.线路短、施工场地集中和交通运输条件好的项目可将钢筋加工完全集中加工,施工线路较长时可考虑增设临时钢筋加工场(钢筋拼装场)。

5.钢筋(件)集中场地选择在交通、水电便利的位置,尽量避开居民集中地,临时钢筋加工场可结合工程进度安排在路基线路红线用地内设置。

6.钢筋(件)集中场地严禁设置在河床河滩、洪水下位下游等危险区域,避开取土、弃土场和易坍方地段,避开高压线路及高大树木,与通信、天然气等地下管线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7.钢筋(件)集中场地应在醒目位置设置“八牌一图”。设置必要的禁止、警示、指示、识别标志。

8.现场各种材料、机具设备、配电设施、消防器材等应按照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统一布置,标识清楚。

二、钢筋(钢材)集中加工场规划建设

1.选址及占地面积

钢筋集中加工场应设置在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地方,要充分考虑各工点钢筋(钢材)用量和运输距离,尽量做到少占农田且远离生活区、居民区,道路方便运输。

加工场应根据钢筋存储、加工任务总量及工期,合理规划占地面积,原则上不得大于3000m2。

办公区用房控制在50m2以内,生活区职工住宿面积按3m2/人标准配备,必要时可设置上下铺双层床架。食堂操作间不小于20m2,并修建厕所、澡堂等配套设施。

2.场区规划

场区按原材料存储区、加工区、成品区、半成品区、尾料存放区、氧气乙炔存放区,各区域应在硬化场地上用黄色线条划出,并在醒目的位置设置区域标识,分区标识牌尺寸为120cm~80cm×80cm~60cm,下缘距地面不低于1.0m。材质采用方钢、铁皮、反光膜。

标识牌效果图

3.场区封闭

钢筋加工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可根据需要设围墙或围栏防护,封闭围墙采用二四砖砌法,每5m设一砖垛,高度1.8m。围栏采用砖垛加铁栅栏,通透式;砖垛间隔3m、高2m、平面尺寸37*37cm。围墙基础底脚埋地深度根据地质情况确定但不得小于20cm。进出口应设置牢固、美观、开启方便的大门,并在大门一侧设置场地铭牌,在大门处设置门卫值班室,选择合适位置设置班前安全讲评台,采用20CM砖砌加高平台。

围栏参考样式

大门示意图

安全镜与劳保规范牌

讲评台效果图

4.场地硬化

钢筋加工场内作业场所和行车道路必须进行全部硬化。作业场所采用10cm厚C15混凝土硬化处理,行车道路及运输通道采用20cm厚C25混凝土进行硬化,地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换填。场场地按照中间高四周低设置1.5%人字形流水坡,水流向场外排水沟,排水沟断面尺寸不小于30cm*30cm,沟顶用M10砂浆抹面,可根据场区实际汇水量确定。现场要在适当位置设置污水沉淀池。

5.钢筋棚

钢筋棚均采用轻钢结构蓝色彩钢棚,四周采用半封闭形式。钢筋棚跨度宜控制在25m以内,高度不宜超过9m,立柱间距不宜超过6m,立柱采用Φ169~Φ219*4mm的钢管,立柱底部设钢筋砼基础,基础内预埋钢板与钢管立柱进行焊接。台风地区必须设置缆风绳进行拉锚加固,缆风绳直径不小于10mm。

钢筋棚效果图

钢筋棚内部构造图

6.钢筋存放

各类钢材、成品、半成品分类堆放整齐,稳妥,不得乱堆乱放和超高堆放,做到一头齐、一条线,其中堆放钢板及钢杆件时,其高度不得超过1m,每层应用垫木隔开;堆放钢筋时,应采用不低于20cm高的支垫满足防潮条件,支垫材料宜采用I20工字钢,侧面挡护高度不宜高于1.2m。原材料标识牌应标明材料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产地)、进场日期、检验状态等内容;已加工好的钢筋半成品应编号堆放,在旁边设置钢筋加工标识牌,标明其型号、规格、长度编号等参数。标识牌尺寸为30cm×40cm,上缘距地面0.8m。

钢筋原材标识牌尺寸:30*40CM

钢筋半成品标识牌尺寸:30*40CM

钢筋原材摆放效果图

钢筋存放区效果

7.钢筋加工设备配置

钢筋加工场需配置的设备主要有:数控钢筋弯箍机、数控钢筋弯曲机、数控钢筋笼滚焊机、对焊机、钢筋调直机切断机、钢筋切断机、钢筋弯曲机、电焊机等,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建设单位要求做实际调整。钢筋场规模较大如需配置龙门吊,必须获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严禁使用自行组装的龙门吊,并且要到所在地安监部门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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