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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年湖南省省直事业单位第二次集中招聘工作人员(97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及答案详解(夺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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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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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2025年湖南省省直事业单位第二次集中招聘工作人员(97人)考前自测高频考点模拟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行政决策者在决策过程中,需要同时考虑必要性与可行性,做到积极稳妥、量力而行。若决策超出了现实条件,结果往往是欲速则不达,这体现了现代行政决策基本原则中的()。

A.信息原则

B.可行性原则

C.预测原则

D.合法性原则

【答案】:B

【解析】行政决策要考虑需要和可能,做到积极稳妥、量力而行,避免超出现实条件决策导致欲速则不达,这强调了决策要具备实际操作的可能性和条件,也就是决策要可行。而信息原则强调的是决策过程中信息的收集和利用;预测原则侧重于对未来情况的预估;合法性原则主要关注决策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所以体现的是可行性原则。

2、应合同当事人的请求,由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合同()。(由于题干本身就符合规范,所以改写后内容未变)

A.自合同订立时起不发生法律效力

B.自合同规定的生效日起不发生法律效力

C.自人民法院受理请求之日起不发生法律效力

D.自人民法院决定撤销之日起不发生法律效力

【答案】:A

【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可撤销合同一旦被撤销,具有溯及力,即该合同自始无效,也就是自合同订立时起就不发生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合同在被撤销后,就如同自始至终未存在过一样,双方当事人基于该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都要恢复到合同订立之前的状态。所以应合同当事人的请求,由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合同,是自合同订立时起不发生法律效力。

3、()是一个国家财政收入最为普遍的形式,也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A.利润收入

B.债务收入

C.税收收入

D.行政性收费收入

【答案】:C

【解析】财政收入是国家通过一定形式和渠道筹集起来的资金,有利润收入、债务收入、税收收入以及行政性收费收入等获取途径。利润收入主要是国有企业上缴的利润等,它受企业经营状况等因素影响,并非所有企业都有利润上缴,所以不会成为最普遍的财政收入形式。债务收入是国家通过借贷的方式取得的收入,例如发行国债等,它是一种有偿的、需要偿还的资金筹集方式,也不是财政收入最普遍的形式。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依法取得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征税对象广泛,涉及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所有符合纳税条件的个人和企业都要依法纳税,因此税收收入是一个国家财政收入最普遍的形式,也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行政性收费收入是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为社会提供特定服务而收取的费用,其范围和规模相对有限,同样不是财政收入最普遍的形式。所以答案为税收收入。

4、亚当·斯密作为现代经济学的主要创立者,为世界经济学的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他在经济学领域的代表作是()。

A.《微观经济学》

B.《宏观经济学》

C.《国富论》

D.《道德情操论》

【答案】:C

【解析】该题考查亚当·斯密在经济学领域的代表作。《微观经济学》主要研究个体经济单位的经济行为等内容,它不是亚当·斯密的代表作。《宏观经济学》是使用国民收入、经济整体的投资和消费等总体性的统计概念来分析经济运行规律的一个经济学领域,也并非亚当·斯密的作品。亚当·斯密的《国富论》全称为《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这部著作奠定了资本主义自由经济的理论基础,它的出版标志着经济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诞生,是亚当·斯密在经济学领域的代表作。《道德情操论》主要从伦理道德方面,用同情的基本原理来阐释正义、仁慈、克己等一切道德情操产生的根源,探讨人类道德行为的一般规律,它不属于经济学领域的代表作。综上,答案是《国富论》。

5、甲与乙达成约定,由甲向乙购买价值500万元的钢材,甲先支付货款,乙随后发货。在交货前,乙的工厂发生火灾,甲有证据表明乙无法按时交货,且乙未表示能够提供担保,此时建议甲使用()。

A.不安抗辩权

B.先诉抗辩权

C.后履行抗辩权

D.同时履行抗辩权

【答案】:A

【解析】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形时,有权中止履行合同义务。本题中,甲和乙约定甲先交钱,乙再发货,甲属于先履行义务一方。在交货之前,乙的工厂发生失火,甲有证据证明乙不能按时交货,且乙未表示提供担保,这符合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即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所以甲可行使不安抗辩权。先诉抗辩权是一般保证人所享有的权利,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本题中并不涉及保证责任相关内容,所以不适用先诉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