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相关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基础上,就本小区房屋、公共设施设备、居住环境等事物进行物业管理服务事宜,签订本协议。本协议明确双方权利、职责和义务,双方应共同遵守。
第一条物业基础情况: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第二条乙方应按以下要求向甲方交纳物业管理费用:
住宅物业管理费每个月每平方米元,门面商业用户物业管理费用每个月每平方米元。乙方应于办理交房手续之日起,一次性交纳一年物业管理费和其她应交费用,物业费起按建筑面积和要求价格收取。以后应于每个月日前交纳当月物业管理费。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调整,按10—20%调整。
第四条停车位管理费用:
停车位属全体业主共同使用。家用轿车每个月租赁车位费元/车位,摩托车(电动车)车位使用费每个月元,自行车每个月元,请按小区规章制度实施。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供管理事项包含:
1、负责小区房屋建筑共同部分及公共配套设施维修、养护和管理;
2、负责小区内排水管网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确保其正常使用;
3、负责小区公共绿地养护和管理;
4、负责小区公共环境卫生,包含房屋公用部位清洁卫生,公共场所清洁卫生、垃圾搜集和清运。
5、负责帮助管理小区公共秩序及安全防范,包含全天监控、巡视、门岗值勤,但不负担住户个人财产失盗损失和人身安全,住户要妥善保管自己财产和保护本身安全。
6、车辆停放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六条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组成包含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职员资、社会保险和按要求提取福利费等;
2、物业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法定税费;
9、经业主同意其她费用;
第七条乙方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应与甲方共同将水、电表底数校对清楚并签字,以后发生水电费用由乙方交纳;同时,将室内全部设施、设备清点检验,检验清楚后填写验房记录表,并签字生效,签字后发生破坏和损失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设施维修、养护不在甲方管理服务范围内;若乙方提出委托,甲方能够接收委托并合理收费,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施是指户门以外部位和设备,包含水、电、气户表以内管线和自用阳台。
第九条保修期内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养护,保修期间因为不可抗离原因,或者乙方人为原因造成损坏,开发商不负担保修责任,但可协商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十条超出保修期,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维修养护费用由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根据各自拥有住宅建筑面积百分比公用负担;小修由甲方负责,中大修由甲方向全体业主或乙方收取(视具体情况而定)
第十一条乙方不得更改住宅用房(不包含门面房)居住用途,不能从事工业、商业、加工业及其她用途,甲方有阻止和向相关部门举报权利。
第十二条乙方所在单元楼内,地下室公用照明电电量由单元内住户平均分摊。
第十三条甲方要求乙方多种车辆进入小区,必需根据物业处要求停在指定车位或者车棚内,严禁乱停乱放,并应主动配合物业处检验和管理,甲方对乙方车辆有维护交通秩序义务,没有看护义务,若有车辆丢失损坏,甲方不负责赔偿。
第十四条严禁在本小区内乱搭乱建,不占用公共场所,严禁在小区设摊位经商。甲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并实施经济处罚,罚款金额视情节轻重决定。
第十五条小区内不得安装雨棚、檐棚等影响物业外观设施,特殊情况必需经物业处同意方可进行安装,若是门面商业用房,广告牌必需按甲方要求尺寸制作,假如不实施,甲方有权拆除并实施经济处罚。
第十六条乙方安装室外设施(空调、防盗门窗等)应严格实施建设部《建筑装潢装饰要求》(110号令)。
第十七条乙方对卫生间、餐厅、厨房等必需做二次防水处理,闭水试验由物业处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施工,施工或者人为破坏防水层非邻居造成损失,乙方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八条房屋装饰装修前,甲方必需通知乙方相关装修要求。
第十九条乙方不按要求施工,物业处有权停工,要求补办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