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指南
GuidelinesfortheConstructionofnationalnon-timberforest-based
economicdemonstrationbase
(征求意见稿)
XXXX-XX-XX发布XXXX-XX-XX实施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
LY/TXXXXX-XXX
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指南
1范围
本指南确立了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的基本原则、建设类型、用地、选址、基本要
求、建设发展等内容。适用于指导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的建设。
本指南适用于以经营主体为单位的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建设。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
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
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09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6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T/CSF001-2018林下经济术语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林下经济
依托森林、林地及其生态环境,遵循可持续经营原则,以开展复合经营为主要特征的生
态友好型经济。
3.2
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通过以点带面的示范带动作用,优先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发展模式,辐射带动广大农民、
林场职工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管理水平高、产品质量优、可持续发展的
林下经济示范基地。
3.3
林下种植
指依托森林、林地及其生态环境,遵循可持续经营原则,在林内开展的种植活动,包括
人工种植和野生植物资源抚育。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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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下养殖
指依托森林、林地及其生态环境,遵循可持续经营原则和循环经济原理,在林内开展的
生态养殖活动,包括人工养殖和野生动物驯养繁殖。
3.5
林下采集加工
指对森林中可利用的非木质资源进行采集和初级加工的经营活动。
3.6
森林景观利用
指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景观功能和森林内多种资源,开展的有益人类身心健康的经营活
动。
4基本原则
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需按照生态优先、因地制宜、科学利用、绿色发展四个原则进行
建设。
4.1坚持生态优先,严格产地生态环境保护,确保不破坏森林资源,不导致森林生态功能退
化,不加剧水土流失。
4.2坚持因地制宜,以市场为导向,科学选择发展模式。结合地形地貌、山体、水系等自然
环境条件,科学规划林下经济基地。
4.3坚持科学利用,确保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不改变林地用途,科学发展林下经济产业。
4.4坚持绿色发展,充分考虑当地生态承载能力,适量、适度、合理发展林下经济,确保森
林资源永续利用。生产方式绿色、节能、循环利用。产品为原生态、绿色、有机。
5发展模式
林下经济包括林下种植、林下养殖、林下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四种发展模式。
5.1林下种植主要包括林药、林菌、林茶、林果、林菜、林苗、林草、林花模式等。
5.2林下养殖主要包括林畜、林禽、林蜂、林渔、林特模式等。
5.3林下采集加工主要包括山野菜、野果、野生菌类等的采集和初级加工活动。
5.4森林景观利用主要包括森林康养、自然教育、森林人家、林家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