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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西昌市林华石材经营部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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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58 页
更新时间:2025-06-12
总字数:约3.96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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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C\o1-3\h\u28766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32155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9

31942环境质量状况 13

889评价适用标准 17

28244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9

14269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31

12294环境影响分析 32

6156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51

12938结论与建议 52

附图:

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项目平面布置与分区防渗图

附图3项目外环境关系图

附图4项目监测布点图

附图5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

附图6现场照片

附件:

附件1环评委托书

附件2选址意见

附件3租赁合同

附件4营业执照

附件5执行标准确认的函

附件6监测报告

附件7有机废气含量检测报告

附件8云石胶成分检测报告

附件9专家评审意见

附件10建设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西昌市林华石材经营部

建设单位

西昌市林华石材经营部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西昌市马道镇马道村9组

联系电话

1

传真

/

邮政编码

615000

建设地点

西昌市马道镇马道村9组凉山州糖酒有限公司综合仓库

立项部门

/

立项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建筑用石加工C3032

占地面积

(m2)

5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4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19.7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49.25%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

日期

2020年5月

项目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近年来,城市建设快速发展,有力的带动了各大石材建材行业的迅猛发展,石材作为城市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建筑材料,对满足城市建设日益增加的需求显示出其无可替代的作用。现代石材产业是一个产业关联度高,产业链长,提升空间大的循环、节能、环保、低碳优势产业。

因此,西昌市林华石材经营部在西昌市马道镇马道村9组凉山州糖酒有限公司综合仓库内租用一处空地,拟投资40万元,建设一条石材加工生产线,购买各种大理石、花岗石半成品板材,进行加工销售,年产5000m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该项目应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保部令第1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4月28日修订),项目类别为“十九、非金属矿物制造业”中的“51、石灰和石膏制造、石材加工、人造石制造、砖瓦制造”,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类别为环境影响报告表。西昌市林华石材经营部委托我公司编制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公司接受委托后即组织进行现场勘查、相关资料收集及其他相关工作,按国家相关环境法律、法规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编写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编制依据

2.1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

(9)《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682号令,2017年10月1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2011年1月8日);

(11)《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14)《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15)《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

(16)《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1月1日实施)

2.2规章、政策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2020年1月1日实施);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生态环境部令第1号)(2018年4月28日修订);

(3)《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

(4)《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川委发[2004]38号);

(5)《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1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