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承包人(甲方):
劳务分包人(乙方):
依据《中国协议法》、《中国建筑法》及其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标准,鉴于(以下简称“发包人”)与甲方已经签署施工总(分)包协议,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协议。
1、乙方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
发证机关:
资质专业及等级:
2、乙方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分包范围: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
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协议相关质量约定、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需达成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5、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适用标准规范以下;
6、总(分)包协议
6.1、甲方应提供总(分)包协议(相关承包工程价格细节除外)供乙方查阅。当乙方要求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份总包协议或专业分包协议(相关承包工程价格细节除外)副本或复印件。
6.2、乙方应全方面了解总(分)包协议各项要求(相关承包工程价格细节除外)。
7、图纸
甲方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3天前,向乙方提供图纸2套,以及与本协议工作相关标准图集1套。
8、项目经理
8.1、甲方委派担任驻工地推行本协议项目经理为,
身份证号码;,电话;
8.2、乙方委派担任驻工地推行本协议项目经理为,身份证号码;,电话;。
9、甲方义务
9.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项目管理班子,全方面推行总(分)包协议,组织实施施工管理各项工作,对工程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9.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需完成乙方施工前期下列工作并负担对应费用;
(1)在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含有本协议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施工场地;
(2)在年月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协议劳务作业所需能源供给、通讯及施工道路通畅时间和要求;
(3)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对应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年月日前完成办理多种证件、批件、规费,但包含乙方本身手续除外;
(5)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对应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
(6)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9.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订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试验化验控制、监督、检验和验收;
9.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察、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搜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9.5、统筹安排、协调处理非乙方人员独立使用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9.6、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动酬劳;
9.7、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相关部门联络,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0、乙方义务
10.1、对本协议劳务分包内工作质量向甲方负责,组织含有对应资格证书熟练工人投入工作;自觉遵遵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10.2、乙方依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要求,每个月底前2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要求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需时按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