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通源燃气有限责任企业
后建工程施工保护天然气管道设施
安全管理协议
施工地点:
保护类型: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签署日期:
甲方:
乙方:
第三方:
因为天然气管道含有高压、易燃、易爆等特点,管道破损后天然气大量泄漏,极易发生火灾爆炸和人员伤亡事故,威胁到现场施工人员和过往行人、车辆安全,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同时甲方管道担负为鄂尔多斯市装备制造基地、铁西三期、高科技园区等工业民用供气任务,一旦发生事故,将在非常严重社会影响和不可估量经济损失。为确保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人身和天然气管道安全及乙方工程建成投运后管道运行安全,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协议签字后含有法律效力。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与甲方天然气管道
处相邻或交叉。
1.2、工程规模:
第二条甲方权利和安全责任
2.1、甲方权利
2.1.1有权要求乙方和第三方严格根据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甲方要求制订和实施后建工程穿跨越管道保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有权要求乙方和第三方控制危险点源,掌握事故防范方法和应急处理预案,设置安全标识等。
2.1.2有权要求乙方和第三方推行安全生产职责、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保护要求,并对乙方和第三方推行安全生产职责和施工情况进行监督,发觉乙方和第三方违章作业或保护施工达不到要求有权进行警告、停工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2.1.3有权要求乙方和第三方维护好相关管道生产设施,施工设备和器材,恢复好管道原地貌,加设穿越警示标志牌等。
2.1.4乙方、第三方在甲方管道周围(管道50米)施工时,必需在甲方人员到场监护下进行,并严格实施施工方案。因连续监护时间过长(超出8小时),甲方有权下发临时停工通知单。临时停工期间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和第三方负担。
2.1.5有权对甲方天然气管道周围乙方和第三方施工作业现场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验和处理。发生事故后,有权依据相关要求组织抢修、参与事故调查,并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
2.1.6在乙方施工过程中因需甲方人员现场监护,乙方向甲方支付监护费元(包含监护人员人工费以及车辆油花费)。
2.2甲方安全义务
2.2.1落实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认真实施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现场责任人。
2.2.2向乙方和第三方明确施工作业区内管线走向及深度,并进行现场交底,交清危险源点及安全管理要求,为乙方和第三方提供安全管理协议中要求安全条件支持。
2.2.3发生事故后立刻开启事故应急抢修预案,主动组织抢险,预防事故扩大,并根据企业相关要求进行汇报。
2.2.4应乙方要求,审定乙方和第三方相关提交后建工程穿跨越管道保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2.5其她依据具体项目要求应尽义务。
第三条乙方权利和安全责任
3.1乙方权利
3.1.1有权对甲方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提议和改善意见。
3.1.2发生严重危及生命安全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和第三方有权采取必需方法避险。
3.1.3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安全技术资料和进行现场交底。
3.2乙方和第三方安全义务
3.2.1按甲方要求提前半个月将管道保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图纸提交甲方,保护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包含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