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用电安全管理协议
总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预防各类触电事故发生,依据《中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建筑施工安全检验标准》(JGJ59-1999)相关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
一、甲方责任
1、落实落实国家、地方、行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相关要求,负责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方面监督、管理。
2、负责提供施工电源,并把施工电源送到(经双方共同验收)符合安全标准二级配电箱,并对乙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验。
3、审阅乙方临时用电申请,并把乙方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方法和电气防火方法进行立案。
4、对乙方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操作证复印件及培训统计进行存档
案;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向乙方提供电源时,应与乙方办理交接验收手续。
6、根据相关临时用电标准对乙方临时用电设备、设施进行监督,发觉乙方在临时用电中存在隐患,必需由乙方给予整改,并监督落实情况。
二、乙方责任
1、严格实施国家、省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相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及所属地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临时用电负全方面管理责任。发生触电事故时,要立刻向甲方及乙方上级汇报。
2、进场前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用电教育;珍惜施工现场一切配电设施及线路,非专业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专业电工必需持证上岗,并在甲方立案。
3、乙方向甲方提供书面临时用电申请,在甲方指定配电箱接用;设备设施需要增容时,必需重新办理用电申请手续。
4、实施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操作人员进行临时用电安全技术交底,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误操作,确保安全用电。
5、确保二级配电箱以下管辖区域内多种用电设备、设施完好,临时用电设施和器材必需使用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及甲方相关文件要求合格产品,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加强维护保养工作,严禁多种机电设备带病运行,确保临时用电符合安全用电标准。
5、乙方自备配电箱、流动式开关箱、多种电线、灯具和电器设备必需符合规范要求,装拆、接用由乙方现场专业电工负责,严禁使用插板和塑胶线。自备电焊机必需装设二次侧触电保护器后方可投入使用。因为违反要求在自管施工区域内和管辖设备设施上发生各类用电事故,责
任由乙方自负。
6、在使用甲方提供临时一电源时,对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电源,向甲方提出整改意见;有权拒绝在不符合临时用电标准电源上拉接电源;对甲方在安全检验中提出相关临时用电方面存在问题或隐患,必需按要求认真落实整改。
7、现场发生触电事故,经主管部门判定属于乙方因违反上述协议和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对提供电源线路设施未经甲方同意私自拆、改、接,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由乙方负全责,并负担甲方连带损失赔偿责任。
8、乙方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一切非生产用多种电热器具,如经发觉当场没收并依据要求处理。
9、乙方用电费用按实际发生数量交付甲方或实施经济协议及其它约定。
三、争议
当甲、乙发生争议时,能够经过甲、乙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协商处理,若达不到一致意见时,按工程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结果实施。
四、双方相关未尽事宜补充条款
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各保留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与经济合相同效力,自签字之日生效至工程完工终止。
总包单位:(盖章)分包单位:(盖章)
责任人签字:责任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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