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内蒙古乌海市海南区教育系统“一事一议”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笔试备考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幸福感是人们对生活满意程度的一种心理体验,它以一定的物质财富为基础。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幸福感的提升与物质财富的增加并不一定同步,这说明()。
A.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
B.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
C.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促进作用
D.社会意识的变化独立于社会存在的变化
【答案】:B
【解析】幸福感属于社会意识的范畴,物质财富属于社会存在的范畴。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同时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体现在它与社会存在的发展具有不完全同步性,可能会落后于或先于社会存在的发展变化。现实生活中幸福感的提升与物质财富的增加并不一定同步,这就体现了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这一特点。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的说法是错误的,正确的关系是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作用具有双重性,先进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促进作用,落后的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阻碍作用,并非所有的社会意识都对社会存在具有促进作用。社会意识依赖于社会存在,虽然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但它并不能完全独立于社会存在的变化,社会意识的变化是以社会存在的变化为基础和前提的。所以本题体现的是社会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
2、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特别是平台经济发展迅速,新业态、新模式层出不穷,对推动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有关平台经济涉嫌垄断的反映和举报日益增加,垄断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这要求我们:
A.看问题抓矛盾的主要方面
B.根据自己的愿望建立新的具体的联系
C.分清主流和支流,但不忽视支流
D.对数字经济的未来充满信心
【答案】:C
【解析】数字经济发展对推动经济有重要作用,此为主流,但平台经济涉嫌垄断问题也不能忽视,这是支流。所以要分清主流和支流,且不忽视支流。
3、甲将与其有私仇的乙打昏在地后逃跑,此时丙路过,见乙不省人事,遂将其所戴的价值2万元的名表偷走。本案中()。
A.甲和丙共同构成故意伤害罪
B.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丙构成盗窃罪
C.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丙构成抢劫罪
D.甲和丙共同构成盗窃罪
【答案】:B
【解析】本题可根据甲、丙两人的不同行为,结合故意伤害罪、盗窃罪、抢劫罪以及共同犯罪的构成要件来进行分析。对于甲的行为,甲将与其有私仇的乙打昏在地,甲主观上有伤害乙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将乙打昏的伤害行为,此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因此甲构成故意伤害罪。对于丙的行为,丙路过时见乙不省人事,遂将其所戴的价值2万元的名表偷走。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趁乙无法反抗之机秘密窃取乙的财物,其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所以丙构成盗窃罪。关于共同犯罪,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在本题中,甲实施伤害行为与丙实施盗窃行为之间并没有共同的故意,二者的行为是相互独立的,因此甲和丙不构成共同犯罪。而抢劫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行为,丙并没有对乙实施暴力、胁迫等行为,所以丙不构成抢劫罪。综上,甲构成故意伤害罪,丙构成盗窃罪。
4、甲长期拖欠乙6万元未还。某日,乙向甲索要欠款无果后,一气之下将甲捆绑在自己家中,并采用拷打等暴力手段逼迫甲还钱,结果导致甲死亡。对乙应当如何定罪?()
A.绑架罪
B.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
C.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D.故意杀人罪
【答案】:C
【解析】本题可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和罪名构成要件来分析。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但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在判断是构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还是故意杀人罪时,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内容。本题中,乙为索要债务将甲捆绑在自家房内,其初始行为构成非法拘禁。然而,乙之后使用拷打等暴力手段逼迫甲还钱,并最终将甲活活打死。从乙的行为来看,其使用了拷打等暴力手段,且最终导致甲死亡的结果,乙在实施暴力行为时主观上具有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并非仅仅是伤害的故意。也就是说,乙的行为已超出了非法拘禁和故意伤害的范畴,而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此,对乙应当以故意杀人罪定罪。
5、关于冲突规范和准据法,下列哪一判断是错误的?
A.冲突规范与实体规范相似
B.当事人的属人法包括当事人的本国法和住所地法
C.当事人的本国法指的是当事人国籍所属国的法律
D.准据法是经冲突规范指引、能够具体确定国际民事法律关系当事人权利
【答案】:A
【解析】冲突规范是指明某种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应适用何国法律的规范,与直接规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体规范不同,并非相似。属人法含本国法和住所地法,本国法即国籍所属国法律,准据法经冲突规范指引确定权利,故该项判断错误。
6、行政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