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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2025年大连市西岗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应届毕业生(第三批)笔试备考试题参考答案详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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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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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摘要

2025年大连市西岗区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应届毕业生(第三批)笔试备考试题

第一部分单选题(80题)

1、一份文件中若存在多个附件,下列关于第一个附件说明写法正确的是:()

A.附件1:XX市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

B.附件一:XX市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

C.附件:1.XX市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

D.附件:1:XX市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

【答案】:C

【解析】在公文写作中,如有多个附件,附件说明的写法是“附件:1.附件名称”。“附件”后用冒号,随后依次列出附件序号和附件名称,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序号后用“.”分隔。“附件1:”这种写法缺少“附件”后的冒号和序号后的“.”;“附件一:”使用汉字数字标注序号不符合规范;“附件:1:”序号后用了“:”而不是“.”,不符合标准写法。所以正确写法为“附件:1.XX市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针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解释并发布指导性案例时,应当由()讨论通过。

A.检察委员会

B.监察委员会

C.检察官

D.检察长

【答案】:A

【解析】对于属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解释以及发布指导性案例,是检察工作中的重要决策事项。检察委员会是人民检察院在检察长主持下的议事决策机构,其职能就包含讨论决定重大案件和其他重大问题,所以该项工作应当由检察委员会讨论通过。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主要职责是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不负责检察工作中法律解释和指导性案例发布的讨论通过工作。检察官主要负责承办案件等具体的检察业务工作,他们虽在履行职责中发挥重要作用,但对于法律解释、指导性案例发布等具有全局性、决策性的工作,并非由单个检察官来决定。检察长是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虽处于领导地位,但对于此类重要事项不能自行决定,而是要通过检察委员会这一议事决策机制进行讨论通过。综上,答案是由检察委员会讨论通过。

3、“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所描写的女主人公是()。

A.赵飞燕

B.杨玉环

C.西施

D.貂蝉

【答案】:B

【解析】该题考查对诗句所描写人物的了解。“在天愿作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出自唐代诗人白居易的《长恨歌》,此诗讲述了唐玄宗与杨贵妃之间的爱情悲剧故事,这句诗生动地展现了二人对爱情的美好期许和坚定承诺,所以诗句描写的女主人公是杨玉环。赵飞燕是汉成帝的皇后,以美貌和轻盈的舞姿著称,有“环肥燕瘦”之说,与题干诗句无关。西施是春秋时期越国的美女,为了帮助越国复国,被献给吴王夫差,她的故事与这句诗所涉及的内容没有关联。貂蝉是《三国演义》中的人物,是王允用以离间董卓和吕布的美女,也与本题诗句所指人物不符。综上,该题正确答案对应的人物是杨玉环。

4、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大兴安岭在我国黑龙江省境内,是全国面积最大的林区

B.内蒙古是中国发现岩画最丰富的地区

C.松辽平原是我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是世界著名的玉米带

D.辽宁省在“中华民国”时期被称为奉天省

【答案】:A

【解析】本题可根据各选项所涉及的地理、历史等知识逐一分析判断。首先来看关于大兴安岭的描述,大兴安岭并非全部在黑龙江省境内,它地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是我国重要的林区,但不是全国面积最大的林区,故“大兴安岭在我国黑龙江省境内,是全国面积最大的林区”这一说法错误。接着看内蒙古的相关描述,内蒙古是中国发现岩画最丰富的地区,岩画分布广泛且数量众多,这一说法是正确的。再看松辽平原,松辽平原是我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也是世界著名的玉米带,这里土地肥沃、气候适宜,有利于农作物生长,此说法正确。最后看辽宁省的历史称谓,在“中华民国”时期,辽宁省被称为奉天省,该说法符合历史事实,是正确的。综上,说法错误的选项对应的描述即为本题答案。

5、2021年,湖南湘潭一名男子在乘坐公交车时盗窃了一位老大爷8000元。之后,该男子偷偷退还大爷7500元,自己仅留下500元。被警方抓获后,男子交代,因生活陷入困境,无奈之下实施盗窃,但后来良心发现,担心大爷因这笔钱影响养老,才退还部分款项。根据刑法规定,盗窃财物后又返还给财物所有者,属于()。

A.犯罪中止

B.犯罪未遂

C.犯罪预备

D.犯罪既遂

【答案】:D

【解析】该题考查对不同犯罪形态概念的理解与应用。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行为。该男子已经完成了偷窃行为,并非在犯罪过程中主动放弃犯罪,所以不属于犯罪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