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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主诊医师负责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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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页数:2 页
更新时间:2025-06-12
总字数:约小于1千字
文档摘要

主诊医师负责制度

科主任领导下,由主诊医师负责的医疗小组为病人提供全程优质服务的临床医疗制度。

主诊医师的基本条件:具备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具有10—15年以上专科工作经历,能熟练开展《各级医师手术范围》所规定的该科各种手术和操作,能熟练掌握本专科各种疾病的诊疗方法。

聘用程序:

1、符合人员向科主任提出书面申请。

2、医务科进行资格审查和认定。

3、医务科组织对候选人评审,本科医务人员测试,医院考核组评审,医院班子评审三个层次。

4、医院根据考评结算,确定并予以聘用。

主诊医师应3年一聘,医院根据考核结果、择优。

职责和权力。

对本组病人的全程医疗(门诊、入院、住院、出院、随访)负责

明确疾病诊断

确定治疗方案(手术或非手术)

与本组病人沟通交流、完成知情告发工作

主持手术前谈话等治疗操作,签署本组手术通知单后交由科主任签字安排。

将本组危重、疑难、重大手术等疾病提交科室讨论。

出院指导、用药、复查时间,生活注意事项。

完成复诊,随访工作。

主诊医师在病例首页科主任栏目内签字,但大手术、新技术、死亡、全科讨论、纠纷病例由科主任应签字。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主诊医师资格3年。

考核成绩低于本科全年平均成绩的60%。

该组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

违规、违纪、给予处分的。

1年以上不能从事主诊医师工作的。

每位Attending主诊15人

考核1、疑难病例分析能力;2、科研和带教能力;3、掌握学科进展情况

医疗权限:个人申请→科室初审→医务科汇总审核→医院审核→许可□、有条件□、指导下□

医疗权限:手术、抗生素、麻醉药品